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元,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近年来,云南省税务部门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立足县域特色产业,坚持以合规引导为核心、精准服务为抓手,助力企业补短板、防风险、强内劲,为壮大县域经济持续注入“税动力”。
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紧扣国家及云南省生育友好社会建设相关部署,围绕孕前、产检、分娩、辅助生殖、新生儿参保全链条优化医保待遇,拓宽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持续减轻群众生育就医负担,助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6月22日,来自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消息,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形成清单,包括200余项具体政策兑现事项,进一步推动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助力云南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改革过渡期,11项税费征管业务这样衔接
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至“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前的改革过渡期,原国税、地税机关按原有职责协同办理税费征管业务,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执法和服务。
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应如何办理?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500万元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发票领用报送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纳税人根据实际产生经营需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范围内领用发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月收入2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10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转登记纳税人如何开具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