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和畅,税月伊始。4月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在文山市法治文化广场开展“我和税收合个影”宣传活动,以税宣打卡、普法宣传、文创推广、诉求征集的综合性宣传活动,开启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之旅。
近年来,云南省文山州紧紧围绕绿色铝、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抓项目、补链条、优环境、强产业,推动产业集群加速集聚,持续壮大园区经济。文山州税务部门推动税惠政策精准送,主动靠前服务,办税服务提档升级,助力园区经济壮大发展。
近年来,一个个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在文山落地,云南省文山州税务部门立足税收职能,围绕服务绿色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以落实税收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为支撑点,持续加大对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以“税”之笔,为现代农业规模化发展添彩。
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至“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前的改革过渡期,原国税、地税机关按原有职责协同办理税费征管业务,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执法和服务。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500万元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纳税人根据实际产生经营需要,在税务机关核定的范围内领用发票。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10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