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全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雲南省開展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7月14日反饋了督察報告。雲南省委、省政府根據督察報告,制定了《雲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全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6月28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雲南省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發布和介紹。
督察報告反饋后,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動督察整改工作。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來,省委常委會會議24次、省政府常務會議29次、省委和省政府專題會議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70余次對督察曝光的5個典型案例和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0余次開展現場調研督辦。形成了高位推動抓整改的強大聲勢。
對照督察報告指出的4個方面16類50個問題,雲南省嚴格對標對表、實事求是確定整改措施,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規定時限上報黨中央、國務院,並印發全省實施。逐個問題制定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和省級督辦領導。與此同時,強化督導,跟蹤督辦落實和跟蹤問效,嚴格責任追究。對督察交辦的3069件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建立整改驗收銷號制度。
經過集中整治,滇池沿岸違規違建問題基本整改到位,累計拆除建(構)筑物110萬平方米,環湖路臨湖一側減少建設用地17250畝、建筑面積639萬平方米,恢復生態湖濱帶14公裡,滇池沿岸過度開發、無序開發、貼線開發現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轉。在此基礎上,雲南省制定了《深化滇池沿岸違規違建整改推進滇池高水平保護治理2022年工作方案》,高標准統籌推進剩余59個點(片)后續整改工作,確保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務。
截至目前,督察反饋的50個具體問題中,整改時限為2021年底的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43個問題整改時限分別為2022年年底、2023年年底和2025年年底,均正有序推進整改。督察曝光的5個典型案例已完成整改2個,其余3個正在按照時序推進﹔督察交辦的3069件群眾投訴舉報問題,辦結2840件,階段性辦結41件,整改完成率93.9%。
為抓實高原湖泊保護治理,雲南省深刻汲取滇池沿岸違規違建問題教訓,全面啟動“湖泊革命”攻堅戰。開展九大高原湖泊“兩線三區”(湖濱生態紅線、湖泊生態黃線,生態保護核心區、生態保護緩沖區、綠色發展區)劃定工作,推動湖泊保護條例修訂,形成湖泊保護與管控長效機制。啟動實施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清水淨湖”鞏固提升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入湖河道排污口。
為抓實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雲南省健全完善會議、督察、受理交辦、整改追責等工作機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10個標志性戰役。2021年,雲南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65%、居全國第4位。
為抓實監督問效機制,雲南省進一步完善河(湖)長制體制機制。制定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實施細則,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地表水斷面水質達標率、地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率等9項指標納入2021年度全省綜合考評指標體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落實。(記者 胡曉蓉 實習生 周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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