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依法治國辦第八督察組向雲南省反饋市縣法治建設工作督察意見
12月9日,中央依法治國辦市縣法治建設工作督察雲南省反饋會議在昆明召開。
中央依法治國辦第八督察組組長、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邱水平反饋督察意見。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寧會見督察組一行,並交換了工作意見。省委副書記、省長王予波主持會議並作表態講話。
根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統一部署,7月20日至29日,中央依法治國辦第八督察組深入昆明、楚雄、大理以及所轄部分縣市區開展了實地督察。
督察組指出,從督察情況看,雲南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積極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戰略,強化頂層設計,加強地方立法,為建設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區、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注重發揮法治建設對市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引領、規范和保障作用,健全完善黨領導法治建設的體制機制,深入推進依法行政,積極推進基層依法治理工作,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綜合滿意率穩步提升。同時,在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方面,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主動性、系統性有待提升。有的地方結合實際、聯系工作、見人見事的深度學習較少,有的市縣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法治素養還不夠高,將學習成果轉化為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的成效還有待提升﹔有的市縣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還不到位,對人民群眾法治領域急難愁盼問題關注不夠。另一方面,市縣法治建設仍有短板弱項。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協調小組作用發揮不夠,基層法治力量薄弱,有效運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等方式倒逼法治建設責任落實仍有差距﹔基層法治基礎比較薄弱,邊疆民族地區法治工作亟待加強﹔依法行政水平還需進一步提升,有的部門審批和監管職責邊界不清、事中事后監管跟不上、監管領域管理服務缺失,有的市縣領導干部依法決策意識不強,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落實不規范,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作用發揮不明顯﹔有的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有待加強,有的執法部門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度機制不健全,執法標准不統一,選擇性執法、過度執法、隨意執法、以罰代管等問題仍然存在。
督察組強調,雲南省委、省政府要認真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在推動全省法治建設上出實招、做實功、見實效。要落實整改程序要求,強化整改工作組織領導,科學制定整改方案,逐條逐項逐案細化整改措施。要扎實推動問題整改,堅持標本兼治,下大力氣解決長期制約本地區法治建設的深層次問題。要夯實法治基層基礎,推動法治建設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要壓實法治建設職責,緊盯“關鍵少數”,強化制度剛性約束,健全完善履職盡責、失職追責的法治建設責任體系,推動黨中央關於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受省委書記王寧委托,王予波對督察組來滇指導工作表示感謝。王予波表示,督察組反饋意見既充分肯定我們的成績,又指出問題和不足,並對抓好督察整改、推進法治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具有很強的政治性、指導性和針對性。各地各部門要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統一思想、統領全局、統攬工作,深學篤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堅定扛牢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決策部署的政治責任,以法治雲南建設的實績實效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要對反饋問題照單全收、立行立改,舉一反三、徹底整改,通過整改全面提升市縣法治建設工作水平,增強群眾法治獲得感。要扎實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省全過程各方面,堅持法治雲南、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努力建設更高水平法治雲南,為譜寫好中國式現代化的雲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楊亞林、任軍號、孫燦出席有關活動,督察組成員、省級有關部門單位和接受實地督察的州市負責同志參加會議。(記者 張寅 陳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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