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深化污染防治攻堅 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了解到,2021年雲南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化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實現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排名進位、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創新、強化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護航生態文明建設三大突破。
2021年,全省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取得階段性成果。全省地級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98.65%,排名全國第4位,較2020年排名提升1位。全省44個地下水國考點位Ⅴ類水比例控制在4.5%以內,6個地下水國考飲用水源水質全部達標,24個地下水國考污染風險監控點水質保持穩定。制定《雲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總結順利通過國家評估和驗收。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90%,比上年提升8.8%。完成危險廢物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攻堅任務,619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生態環境部門會同應急管理部門實現588座尾礦庫風險隱患排查、管控治理措施落實、應急預案完善100%全覆蓋。通過建設升級固體廢物環境管理信息化平台,65家醫療機構和20家醫廢處置單位醫療廢物全過程閉環可視化監控,服務了疫情防控大局。
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出生態廊道建設、水生態環境改善,扎實推進洱海保護治理﹔普洱市推進思茅河蓮花鄉等劣Ⅴ類斷面整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加壓力,加快推進土壤污染治理﹔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平戰結合,醫廢處置安全保障有力有效。
針對環評審批一度滯后項目落地的狀況,雲南省聚焦難點、堵點、痛點,在堅守生態保護紅線、政策法規底線的前提下,提出決不讓環評審批成為項目落地“腸梗阻”的工作目標,出台進一步提高環評審批效能、促進重大項目建設的“8條措施”,打破“互為前置”壁壘,創新設立“后置條件”,助推全省重大項目建設。
強化生態環境執法,護航生態文明建設。2021年,雲南省先后抽調生態環境系統監管執法、環境管理等人員3094人,組織對15個州(市)分別開展生態環境聯合執法檢查,累計出動執法人員92283人次,檢查各類對象23608家,發現問題46960個。檢查覆蓋范圍之廣、檢查內容之全、抽調人員之多、時間跨度之長、發現問題體量之大、執法能力提升之快、取得成效之顯著,均是前所未有。(胡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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