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攝像頭可無感抓拍,“偷臉”不能這麼肆無忌憚

2020年11月25日08:3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普通攝像頭可無感抓拍,“偷臉”不能這麼肆無忌憚

近期,一則“戴頭盔看房”的視頻在網上流傳。消費者為何要戴著頭盔去看房?因為很多售樓處都裝了人臉識別系統,甚至戴著口罩也能人臉識別。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有房地產業內人士稱,“類似系統每個公司都有”。人臉識別攝像頭和監控攝像頭外觀一樣,售樓處沒有任何人臉識別提示,銷售人員也不會提及。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消費者的“臉”已被大量偷走。

這些年,人臉識別技術突飛猛進,看上去普通的攝像頭就能無感抓拍,且同步上傳雲端,實現永久保存,有企業宣傳使用其系統哪怕戴著口罩,識別率仍高達97.77%——單單以技術水平評價,這當然體現了科技的進步。然而,技術一旦用於不正當目的,則越先進危害越大。人臉識別最近鬧出的新聞很多,“人臉識別第一案”也已宣判。給人的感覺是,甭管是誰,隻要他樂意,就能肆無忌憚地偷走我們的“臉”。

售樓處之所以要“偷臉”,一是要確認消費者是否首次到訪,以便實施相應促銷優惠﹔二是要區別“自然到訪客戶”與“渠道客戶”,以便判斷某個購房者是什麼類型、是誰的客戶,佣金應該發給誰。說白了,都是為了節省銷售成本、追求管理便利,跟用戶權益沒一毛錢關系。

人臉識別實際上就是一次生物信息被採集的過程。我們都知道,生物信息具有唯一性和終身性,一旦泄露危害極大。買過房的人,幾乎都有被房企和中介頻繁騷擾的經歷。相比電話號碼的泄露,人臉識別信息泄露的危害更為持久。要知道,我們的“臉”不僅綁著我們的手機,更綁著我們的財產。

民法典第1035條明確規定,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一)征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據此規定,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法律其實已經劃定了底線,那就是除了法規另有規定的執法活動等,任何機構、企業和個人,都無權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況下,隨意收集、存儲、使用他人的人臉生物信息,更不可以通過人臉識別技術調查和追蹤他人的私人生活。

擅自私下識別獲取人臉生物信息,威脅著消費者的個人生物信息安全。報道提及“每個開發商都有”,說明非法人臉識別已形成了某種行業潛規則,對此,必須盡早進行嚴肅治理。其他行業是不是也有類似情況,也應該一並調查。消費者的臉不是無主物,“偷臉”不能肆無忌憚。監管保護也應及時“升級換代”,讓公眾感到安全。

(責編:木勝玉、徐前)

推薦閱讀

飛向藍天的“卓瑪”(身邊的小康故事)  “卓瑪,飛機能飛多高啊?”“卓瑪你去過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瑪仿佛是村裡的“明星”。 格茸卓瑪的家鄉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裡拉市小中甸鎮團結村。這個很多人沒有坐過飛機的村子,卻走出了一位在飛機上工作的女孩。 作為東航…【詳細】

要聞

雲南新增19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  人民網昆明7月27日電 (符皓)據雲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7月26日0時至24時,雲南無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9例、無症狀感染者3例。確診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隔離醫學觀察2…【詳細】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