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男童被燙傷或面臨截肢 律師:其父涉故意傷害罪

2020年11月06日10: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原標題:7歲男童被燙傷或面臨截肢 律師:其父涉故意傷害罪

7歲男童被燙傷或面臨截肢律師:其父涉故意傷害罪

男童在病床上 何俊杰 攝

廣東一名7歲男童被親生父親燒傷,可能面臨截肢一事近日引起社會關注。記者5日在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看到該名男童,該院燒傷科主治醫師馬軍表示,男童雙手和雙前臂燒傷創面的深度達到三度燒傷的水平,皮膚及皮下軟組織存在大面積感染和壞死,有可能面臨截肢風險。目前主要在全身營養水平的恢復上進行治療,已進行第一次手術。

在燒傷科的病房裡,7歲的男童側身躺在病床上,骨瘦如柴,上臂與同齡人手腕一樣細,前胸后背多處有煙頭大小的舊疤痕,臉上也有傷口,受傷的手臂和手掌被纏上厚厚的繃帶。

男童受傷的手臂和手掌被纏上厚厚的繃帶 何俊杰 攝

男童受傷的手臂和手掌被纏上厚厚的繃帶 何俊杰 攝

“我有時候不說話,媽媽以為我是啞巴,她就叫爸爸打我,拿開水燙我的手。”男童指著身上的傷表示,“這是用繩子綁住我,用煙頭燙的,有時候燙完之后還用棍子打,我不想跟他們住,想跟爺爺奶奶一起。”

“現在看他這樣子很心痛,小時候這麼可愛,現在變成這樣。”男童的叔叔黃華進稱,男童與父母住在惠州,其他的親戚家屬常年在茂名生活。他回憶事件經過:10月27日,男童父親發男童的照片到微信群裡,“當時看到照片裡的侄子受傷很厲害,便趕往廣東惠州當地醫院看望他,后來看他痛得難受,就到南方醫院住院。”其后因考慮到無人照顧男童,又輾轉至老家茂名的醫院住院,10月31日晚,因病情惡化,從茂名的醫院轉回南方醫院。

馬軍稱,10月31日晚送進來時,男童除了局部傷情,還伴有全身重度營養不良,“孩子再回來之后傷口惡化的情況進一步加重,兩條上肢紅腫得非常厲害,傷口進一步惡化感染,出現明顯的炎症性腫脹,我們清創術中發現他的左手前臂肌肉群以及皮下的一些其他軟組織包括重要的血管都已經感染壞死,特別是左手更為嚴重一些。”馬軍稱,根據傷口判斷,應該是火焰燒傷,術后孩子有可能面臨截肢的風險。

馬軍表示,經過局部清創治療后,感染獲得一定控制。目前主要在全身營養水平和狀況的恢復上進行支持治療,一些營養指標逐漸在恢復,精神狀況逐漸轉好,后續繼續進行全身營養支持,從而改善免疫力和抵抗力等,將來還涉及雙手創面恢復的問題,盡力通過最好的治療方式保住男童的雙手。

“在幸運的情況下,孩子的雙手可以保住,但是控制手指、手腕、前臂活動的肌肉群、肌腱以及神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哪怕是雙手保住,手的功能都會存在非常大的缺陷,看往后功能鍛煉的水平,可以恢復到拿東西、做一些很簡單的事情,但是如果從事一些精細操作,例如寫很好看的字,就比較難了。”馬軍表示,已進行第一次手術,還要面臨2到3次的手術,將分批分次地進行植皮、皮瓣移植的方法修復創面。

黃華進稱,醫療費用要40多萬元,其中手術費20多萬元,家庭無法承擔,現在尋求社會幫助,已發起輕鬆籌籌集男童醫療費用,“今早他的母親打過電話問病情,有時候偶然發個信息。”

記者從惠州警方獲悉,目前,男孩父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廖建勛表示,從這個案例來看,男童父親已經涉嫌虐待被監護人罪,可能會判處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最后証明這個男童因為截肢而造成重傷,男童父親還會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男童的父親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針對這一類,父母存在侵犯未成年人權益或者虐待未成年人行為,當地民政部門應該負擔責任,對未成年人進行臨時監管,如果最后未成年人父母的監護資格被取消,那麼民政部門還可以對未成年人進行長期的監護,根據法律規定,未成年人若願意與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可以依照個人意願,由他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進行撫養。”廖建勛稱。

廖建勛表示,保護未成年人是整個社會的責任,整個社會都要行動起來,看到有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情況下,都應該施於援手。(蔡敏婕 何俊杰)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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