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實相生”與“名實相怨” 明清小說的一書多名現象

2020年11月02日09:59  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名實相生”與“名實相怨”

小說如商品,一個好的名稱,能給消費者留下深刻印象,並刺激他們的購買欲望。1925年,劉恨我在《小說一得》中說:“一篇好小說,無好題目,必定減色不少﹔有好題目,無好結構,亦然。”小說題名是最先入讀者之耳目的,如果題名新穎別致,符合讀者的閱讀期待,就能助益小說的銷售。

在中國古代出版史上,代表精英文化的經史子書,出版商一般不敢改篡,但小說地位向來很低,面向的是普羅大眾,因而就少有顧忌,常隨意改易書名,造成一書多名的現象。清末邱煒萲在《菽園贅談》中指出:“近來滬上牟利書賈,取時賢所著說部,改易名目,以期速售。”其實這是明清小說史上的普遍現象,筆者據歐陽健、蕭相愷主編《中國通俗小說總目提要》粗略統計,該書收錄小說有異名者多達二百多部,而且很多小說不止一個異名,有的多達十余個。

有的小說在寫作、傳抄、成書、出版等過程中,就產生過多個書名。如《紅樓夢》開頭寫石頭將自己“歷盡離合悲歡炎涼世態的一段故事”“編述一集”,名“石頭記”﹔空空道人因讀小說而悟道,故名“情僧錄”﹔孔子后裔孔梅溪則從警世角度揭示小說主旨,曰“風月寶鑒”﹔而曹雪芹更關注女兒們的命運,在“悼紅軒”中增刪成書后改名“金陵十二釵”﹔程高本刊行時題名“紅樓夢”,因此書名既富有詩意又深刻揭櫫了小說主題,獲得后世讀者認可。小說的命名方式很多,1908年徐念慈在《余之小說觀》一文中概括道,“有短至一二字者,有多至成句者,有以人名者,有以地名者,有以一物名者,有以一事名者……種種方面,總以動人之注意為宗旨。”這也從另一側面道出了小說一書多名的一些原因,筆者認為犖犖大者有二:

第一,讀者閱讀體驗的差異。閱讀活動受到讀者個性喜好、知識結構和歷史背景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遂會產生不同的閱讀體驗。很多小說再版時,書商或編輯作為特殊讀者,會按照自己的理解改定書名,如《畫圖緣小傳》突出的是畫圖在故事中的作用,清刻本改為《畫圖緣平夷全傳》,更強調“平夷”,正祖令賢堂本改為《花天荷傳》,則以人名。此類情況甚夥。有時書商對小說中誰是主人公會產生分歧,如碧梧山庄本《韓湘子全傳》內封題“韓昌黎全傳”。明小說《禪真逸史》本以僧傳名,清末石印本以寺名改為《妙相寺全傳》,又以史名改為《殘梁外史》。有的讀者對小說中的武打內容感興趣,如《南北兩宋志傳》晚清再版時易名為《北宋金槍傳》,突出楊家將所使用的兵器。出版商還看重小說的勸懲功能,如《繡戈袍全傳》本以物命名,后改名《果報錄》。《續小五義》后來刊行時增加“忠烈”兩字,《林蘭香》的清代坊刻本改名為《美益奇觀孝義傳》,都是凸顯因果報應、忠孝節義思想。

書商還善於蹭熱點,緊扣讀者的趣味。如晚明內憂外患,時代呼喚英雄,故書商將《三國演義》《水滸傳》合刻改為《英雄譜》。為正如日中天的吳三桂唱贊歌,清初《剿闖通俗小說》改為《忠孝傳》。鴉片戰爭爆發,國人開始產生海洋意識,為更能吸引讀者,《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咸豐本改為《三寶開港西洋記》。清末改良派提倡“白話為維新之本”,小說書名也與之呼應,如《何典》光緒本改為《十一才子書鬼話連篇錄》,等等,通俗易懂,令人噴飯。

有的小說有多個書名,從不同側面體現了讀者的閱讀關注點,如清初《新世宏勛》歌頌清軍創業立國,后來再版時有過很多異名,如《鐵冠圖全傳》以書中鐵冠道人的圖畫命名,《順治過江》以清軍過長江為鼎革之關節,《定鼎奇圖》則把圖畫與清廷建國扭結在一起。其他還有《雷峰塔奇傳》等小說,皆是如此。

第二,書商的銷售策略。潘建國曾指出,晚清通俗小說翻印的一大弊端就是改換小說題目,欺世取售。其法五花八門,或攀附經史及小說名著,在書名上貼上所謂“志”“傳”“紀”等標簽﹔或稱是“外史”“外傳”“逸史”“秘史”等,有的與歷史毫無關系,如《封神演義》改為《商周列國全傳》。特別是傍名牌,劉廷璣《在園雜記》說:“每見前人有書盛行於世,即襲其名,著為后書副之,取其易行,竟成習套。”四大小說名著自不必說,有以“奇書”改名者,如《艷鏡》又名“三續”“四續”《今古奇觀》,《石點頭》又名《五續今古奇觀》等。有以“才子書”標榜者,如《好逑傳》為《第二才子書》,《兩交婚小傳》為《續四才子書》等,都是希望通過傍名牌,產生附驥效應。

一些涉及敏感的社會問題的小說被禁毀,但這類小說有巨大的閱讀群,書商為了牟利,便偷天換日,躲避查禁,色情小說都曾有這樣的經歷,如美國國會館藏《如意君傳》正文卷端題“閫娛情傳”,以娛樂障目。《浪史》改為《巧姻緣》等,《肉蒲團》先后改為《鐘情錄》《巧姻緣》《覺后禪》《循環報》等,皆以愛情或悟道之名洗白。

或是利用書名做廣告。張敏生在上世紀二十年代發表《小說和題目》一文,稱小說好似商品,“能否引起讀者的興味和注意,將首尾讀全,委實也是看著那題目的吸引力如何。所以題目是小說的廣告,也可以說是引誘讀者的香餌”。因而一些小說作者或書商故意標新立異,以期達到吸睛效果,常在書名之前附加“古本”“批評”“精鐫”“全像”等字樣,吹噓書的版本、印刷、插圖、評點等皆質量上乘,其實不少是以次充好,冒名偽托。晚清時期,由於梁啟超提倡小說界革命,小說遂從“小道”躍升為“最上乘之文學”,成為報刊最受讀者青睞的文體,因書稿需求量大,遂成枯竭之勢,不少書商便將舊小說改頭換面,冒充新作,如道光年間將《金雲翹傳》改為《雙奇夢》,《女才子書》改為《情史續書》。

由此可見,明清小說一書多名現象的產生,與作者、讀者、出版商都有關系,是當時社會思潮、讀者心理、文壇風習及商業經濟等狀況的折射,雖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小說的銷售和傳播,但弊端也不容忽視。有的小說題名“按實定名”,“名生於真”,因而產生“名實相生,利用相成”的藝術效果,促進了小說的傳播﹔有的則粗暴更名,造成“名實相怨”,“反相為情”,即書名與內容割裂,甚至毫無關系,如光緒間出品的小說《白雲塔》曾改名《新紅樓》,其實與《紅樓夢》“風馬牛不相及”。此類不勝枚舉,出版商唯利是圖,侵害作者和讀者的權益,破壞了小說創作生態。葉小鳳在《小說雜論》中批評晚清小說道:“今之定小說名者,非不能研究,病在棄文以昵人,於是擇辭必妍,定名必巧,花草情恨,釵鈿夢淚等字雜見於首頁,千書一律,轉令見者不知其所言何事,所稱何人。”心父在《出版界之每況愈下》中感慨道:從前出版書籍,先考究內容,再斟酌書名,最后才看作者。后來便不然了,變成首看作者名頭,次看書名,至於書的內容怎樣,倒是頂小的問題。到了現在,風氣又大變,書的內容和作者名字皆無關緊要,而變成唯書名是從,越俗越好。這一演變過程,造成小說質量陡降,出版商難辭其咎。 (作者:萬晴川,系揚州大學文學院教授)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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