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一個村為何有兩個村主任

2020年10月15日09:45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原標題:巡察微故事 | 一個村為何有兩個村主任

  日前,浙江省東陽市東陽江鎮下街頭村委委員、“代理村主任”郭某將5.9663萬元的誤工工資退回該村集體賬戶。

  為什麼村裡會有代理村主任,還要領取誤工工資呢?

  今年1月,東陽市委第二巡察組進駐東陽江鎮不久,就有下街頭村的兩名村民氣沖沖地前來反映問題。

  “我們村有兩個村主任,一個主任拿著工資不干事,另一個代理村主任每天要在村裡領200多元的誤工工資。”

  “我們村集體經濟本來就薄弱,這不是加重我們的負擔嗎?”

  “別著急,慢慢說,把事情說得詳細些。”兩名村民的話立刻引起了巡察組的警覺,工作人員一邊詳細詢問,一邊認真記錄。

  “村民反映的情況要進一步核實,我們先從誤工工資入手。”巡察組第一時間調來該村財務憑証,發現該村每月支付代理村主任郭某6000-7000元左右的誤工工資。

  在初步核實情況后,巡察組馬上安排與當事人進行談話。

  “村裡的事情我一概不管,既不得罪人,也不當好人,村裡的事務我全權委托給郭某代理。”村主任張某在談話時直言不諱地說道。

  經查,張某自2017年擔任村主任以來長期在外省承包工程,擅自委托村委委員郭某代理履行村主任所有職責,而郭某在2017年5月到2019年6月代理村主任期間以誤工為由領取工資報酬共計16萬余元,且誤工工資標准未經村兩委集體討論。

  “張某在任不履職,擅自委托他人行使職權,而郭某又超標准領取誤工補貼,一定要嚴肅處理,清退到位。”巡察組將該問題轉交鎮黨委,要求立即整改。

  “村民出於對我能力的信任,才選了我當村主任,而我卻擅自把這份沉甸甸的信任轉交給了他人,是我辜負了父老鄉親,我願意接受處理。”張某后悔莫及。

  2020年6月1日,該村召開村兩委和村民代表會議,會議同意按照村主職干部報酬發放的基數確定郭某的誤工工資。經核算,郭某應退出金額為5.9663萬元。

  “這兩年我雖然為村裡做了一些事,但我不應該超標准領取誤工工資,加重村裡的負擔。”郭某說著便低下了頭。

  2020年4月,東陽江鎮黨委對張某、郭某分別作出停職處理,對郭某超額領取的誤工工資,責令其限期內退回。此外,東陽江鎮還舉一反三,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誤工工資發放監督檢查。 

(責編:木勝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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