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境內首例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審結

男子非法電魚被判4個月拘役

2020年09月25日08:32  來源:昆明日報
 
原標題:男子非法電魚被判4個月拘役

  近日,安寧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該案系自實施長江十年禁漁計劃以來,安寧市法院審理的首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案件。

  安寧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就此案到安寧市青龍街道辦事處開展“陽光司法”及巡回審理,公開審理了該案並對公眾進行普法教育。

  被告人李某某被指控於2020年3月24日,在安寧市青龍街道辦事處螳螂川大橋下的河邊,用自制的電魚器電魚,后被巡邏民警發現,現場查獲並扣押李某某捕獲的漁獲物111條共7.5千克,其中翹嘴鲌95條、鯽魚9條、鯉魚5條、鳑鲏1條、鯰魚1條。李某某自制電捕魚器包含自制竹竿網兜2根、蓄電池1個、穩壓器1台、頭燈1個、自制背包1個,經雲南省電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站檢測,電捕魚器會對魚類產生電擊。

  公訴機關認為,李某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公訴機關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起訴人同時提出訴訟請求:要求李某某在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在長江水域(螳螂川安寧段)放流增殖2000元鰱魚、鳙魚、高背鯽魚魚苗,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

  該案當庭宣判,被告人李某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宣告緩刑六個月﹔向長江流域(螳螂川安寧段)增殖放流價值人民幣2000元的鳙魚魚苗﹔就本次非法捕撈水產品事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該案審理時,安寧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安寧市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和青龍街道辦事處、金方街道辦事處部分領導干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共計120余人參加了旁聽。

  宣判結束后,被告人李某某和本案的合議庭成員以及參加旁聽的干部群眾一起向螳螂川安寧段投放了增殖魚苗。李某某表示,以后會汲取教訓,投身於保護家園環境、保護母親河的行動中。(辛亞潔)

(責編:徐前、朱紅霞)

推薦閱讀

飛向藍天的“卓瑪”(身邊的小康故事)  “卓瑪,飛機能飛多高啊?”“卓瑪你去過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瑪仿佛是村裡的“明星”。 格茸卓瑪的家鄉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裡拉市小中甸鎮團結村。這個很多人沒有坐過飛機的村子,卻走出了一位在飛機上工作的女孩。 作為東航…【詳細】

要聞

雲南新增19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  人民網昆明7月27日電 (符皓)據雲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7月26日0時至24時,雲南無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9例、無症狀感染者3例。確診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隔離醫學觀察2…【詳細】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