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出台防止耕地“非粮化”方案

2021年05月07日16:36  
 

日前,普洱市出台《普洱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耕地质量提升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全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防止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

在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方面,《方案》明确: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多措并举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种植粮食耕地,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的占补平衡要求;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在推进耕地质量提升方面,《方案》明确: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建设要求,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种粮耕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综合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等,有效提高耕地产能;大力推进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认真落实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评价制度。

《方案》还明确了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糖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严禁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树挖塘;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强化科技增粮措施;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完善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等措施。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本地耕地“非粮化”现状,建立台账,明确目标,分类施策,有序化解存量、坚决防止增量。(记者 曹琦涵 通讯员 郑红)

来源:普洱日报

(责编:木胜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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