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检察院:宣讲"三个规定" 捍卫司法公正

2021年06月26日08:43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什么是‘三个规定’?违反‘三个规定’会受到什么处理?检察机关如何落实‘三个规定’?”近日,根据全国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部署要求,云南省曲靖市检察院组织曲靖市直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推动曲靖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

宣讲会上,曲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卫国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同心共促司法公正》为题,从出台背景、重大意义、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三个规定”逐项进行讲解。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帮助参会干部加深理解,充分知晓“三个规定”涉及的行为主体、违反的具体行为及处置程序。同时还就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要求举措和具体情况作了详细介绍。

会议强调,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带好头,把“不干预司法”当成一种自觉。一要注重“自律”。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带头遵纪守法,维护司法权威,坚决不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同时,要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传达贯彻工作,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确保党中央关于防止干预司法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二要加强“他律”。司法机关也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积极做好领导干部的干预记录,做到“逢问必录”,并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司法机关报告,经核实后进行通报,对于违法干预造成后果的,要严厉追究领导干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强化“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构建起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监督体系,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监督的氛围。

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13家市直单位的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逾200人参加宣讲活动。为确保宣讲效果,曲靖市检察院还印制《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传手册》1500份进行发放。(顾颖)

(责编:木胜玉、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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