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座城市,一年内收到了七八种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还有机构借“排名”“颁奖”等收取费用。对此,在今日召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发改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明确指出,发改委将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
金贤东介绍说,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设“排行榜”“奖牌榜”,更不会向任何城市、单位收取费用。
金贤东提到,发改委也注意到,当前社会上以“国家”“中国”名义发布的营商环境评价排名数量众多,相关评价大多属于学术研究,采用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数据来源等与通行做法存在较大差异。有的使用“权威”“官方”等词语误导社会公众,有的过度强调得分排名、组织颁奖仪式,还有的借机搞培训、收取参会费用。
国务院2019年年底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要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金贤东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规范各类营商环境评价,促进评价回归本源。
一方面,强化源头管理。对于没有得到国家认可、授权,或仍处于学术研究、理论探索阶段的营商环境评价,组织开展评价的相关主体应明确研究属性、规范相关表述,避免对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产生误导。与此同时,发改委将持续加强相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去年发改委首次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这是我国营商环境评价领域的首部国家报告。下一步,发改委将持续加大发布力度,更好地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另一方面,加强监督处置。金贤东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加强监督,如果发现以“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名义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名义,收取参会费、培训费或谋取其他利益的行为,可反馈发改委。
“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坚决斩断营商环境评价背后的‘利益链条’,严格禁止借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之机,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参会费、培训费,严格禁止以提升名次、颁发奖项为名,向地方政府、市场主体收取‘好处费’‘赞助费’。”金贤东说。(李晨赫)
飞向蓝天的“卓玛”(身边的小康故事) “卓玛,飞机能飞多高啊?”“卓玛你去过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玛仿佛是村里的“明星”。 格茸卓玛的家乡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团结村。这个很多人没有坐过飞机的村子,却走出了一位在飞机上工作的女孩。 作为东航…【详细】
云南新增19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人民网昆明7月27日电 (符皓)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7月26日0时至24时,云南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