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弥渡:合作社成乡村振兴"新引擎"

2021年04月07日11:37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最近几日,61岁的大理州弥渡县新街镇董和村委会大荒地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兼弥渡县博润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林保心上的“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合作社种植的黄瓜从3月23日开始采摘,到3月30日就卖了149016元,20户社员对这样的好收益都很满意,干劲十足。

“过去,脱贫攻坚让村里人脱了贫,人居环境提升让村子变了样;现在,产业发展新模式,让乡村振兴有了底气。这些年,村里享受到了国家不少好政策。”张林保介绍说,多年前,大荒地村贫穷落后得很,从村名就可以晓得。他担任村民小组长的时间,村里没有什么好的产业,只能发动村里的青壮年外出打工,村民也能赚到一些辛苦钱。但新的问题也来了,全村65户267人,有130多名青壮年在外打工,老人和孩子没有人照管,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

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而产业振兴离不开人。张林保想在心里,急在心头,如何把村里的青壮年再吸引回村,一方面解决村里老人和孩子的留守问题,另一方面实现村里的产业振兴。在弥渡县县领导和新街镇镇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大荒地村抢抓新街镇被评为“全国农业产业强镇”的历史机遇,探索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设施无公害蔬菜种植产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乡村振兴“新引擎”。李武华摄

大荒地村的合作社不一般

“我们这个合作社是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都是合作社的主人。而不是只是戴顶‘帽子’。”张林保自豪地说。

该村推行“党支部+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即:在村党支部的牵头,把村民的土地流转过来,成立了弥渡县博润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引进大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合作社提供种植技术、品牌、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支撑。合作社按照公司的技术标准统一建设生产基地,合作社再把基地里的大棚按照每户5亩,交给合作社社员种植,种植过程中公司按照“统一种苗、统一农业投入、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品牌、统一销售”的“五统一”为社员提供服务。基地建设资金社员自筹不足部分,由合作社组织社员“抱团”向银行贷款,企业作担保。

“我们合作社的收入分配方式也是一种创新。村集体利益、社员利益、企业利益都兼顾了,大家对这样的分配方式都很满意。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说话时,张林保语气上扬。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乡村振兴“新引擎”。李武华摄

合作社像磁铁一样吸引村民抱团发展

“弥渡无公害蔬菜在全国都有比较优势,但农户种植,有不少担心:一怕技术不到位种不好,二怕种出来卖不了,三怕没有钱建设施。现在这些问题都得到很好地解决,社员就可以甩开膀子地种黄瓜了。”大理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树春说,“五统一”已经解决了种植、销售等关键环节,政府的帮扶和金融机构的贷款解决了建设施没资金的问题。

李树春算了一笔账:每亩黄瓜每年可以种两茬,每茬的产量最少10吨,两茬的产量就是20吨,凭借公司近10年来在弥渡种植黄瓜的经验,每公斤市场价不会少于3元,按照这样计算,每亩黄瓜的年产值就是6万元,每亩除去建设大棚等设施折旧和生产的各种投入后,每亩每年农民纯收入不会少于3万元,一户合作社社员种植5亩,每年的纯收入不会少于15万元。

“最近忙得很,也累得很,但心里高兴啊!不用再背井离乡了,在家门口就能挣到钱。”正在采摘黄瓜的合作社社员张云如是说。张云和妻子吴美华2007年开始就一直到浙江宁波打工,母亲已经84岁却无人照管。经过张林保多次动员后,夫妇俩回乡种植黄瓜。张云介绍说,现在黄瓜种植,一年能有不低于15万元的纯收入,不比在外打工收入低,而劳动时间比起打工时每天都要工作10多个小时来说,种黄瓜平均每天只要六七个小时,还能照顾家里。

合作社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大荒地村村民抱团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一起增收致富。目前,合作社基地已经建成种植大棚100亩,已经吸纳会员20户,其中7户为常年外出务工人家。(李武华 弥渡县融媒体中心供稿)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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