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3月1日“袭警罪”正式施行以来,北京警方连续办理了多起袭警案件,有效震慑暴力袭警违法犯罪人员,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批准逮捕18人。
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
3月30日,北京警方通报了三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暴力抗法“袭警”、驾车闯卡逃逸等在内的袭警违法犯罪案件。
与他人发生纠纷,将“矛盾”转嫁民警。3月1日,马某(男,47岁)与朋友在海淀区某饭店聚餐,其朋友因醉酒倒地不醒,群众拨打110报警求助。接报后,民警及时赶赴现场处置,期间马某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民警遂进行调解,但马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推搡民警。后马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海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不服从民警执法管理,暴力抗法“袭警”。3月2日,陈某(男,26岁)在昌平区某房屋中介公司殴打他人。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将陈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陈某在派出所期间拒不配合工作,辱骂、殴打民警。后陈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逃避民警检查,驾车闯卡逃逸。3月7日,邢某(男,38岁)驾车至朝阳区管庄双桥东路铁道桥下时,遇交警检查,因车辆变造号牌害怕被查处,邢某遂驾车逃逸,并冲撞拦截警车,最终被民警成功拦截。后邢某因涉嫌袭警罪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检察机关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北京警方表示,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违法犯罪行为,北京警方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下一步,北京警方将进一步强化“袭警罪”学习培训,提升民警安全防护意识和规范执法能力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民警受侵犯情况发生。在此基础上,北京警方将加大关于“袭警罪”的普法宣传力度,运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报道,推动形成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社会共识,共同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于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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