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山东首例涉袭警罪案宣判

2021年03月19日09: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山东首例涉袭警罪案宣判

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山东首例涉袭警罪案宣判

  图为庭审现场。山东高院供图

  记者17日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当天下午,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刑拘直诉案件,此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山东省宣判的首例涉袭警罪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3月9日晚,被告人陈某收与他人饮酒后,明知被告人王某已饮酒,仍指使其驾驶车辆前往城区。当晚21时许,王某驾驶的车辆被临邑县公安局执行治安巡逻任务的民警发现。因不满巡逻民警现场录像取证而情绪失控,被告人陈某收对巡逻民警进行辱骂,并持手机将其中一名巡逻民警面部砸伤,抗拒控制过程中又将其面部抓伤。经鉴定,该民警伤情系轻微伤。经血液酒精检测,王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234.9mg/100ml,为醉酒状态。

  临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告人陈某收明知王某已饮酒,仍指使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均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收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鉴于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该案承办法官介绍,《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对妨害公务罪进行了修改,增设袭警罪,并将袭警罪的最高量刑幅度由原来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3年提升到了有期徒刑7年。暴力袭警行为,严重冲击法律底线,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也严重伤害广大警察的职业荣誉感。袭警罪的确定,可以有效打击妨害警情处置及危害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对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构建法治社会,维系社会良好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梁犇)

(责编:徐前、朱红霞)

推荐阅读

飞向蓝天的“卓玛”(身边的小康故事)  “卓玛,飞机能飞多高啊?”“卓玛你去过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玛仿佛是村里的“明星”。 格茸卓玛的家乡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团结村。这个很多人没有坐过飞机的村子,却走出了一位在飞机上工作的女孩。 作为东航…【详细】

要闻

云南新增19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人民网昆明7月27日电 (符皓)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7月26日0时至24时,云南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详细】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