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3月16日电 (李发兴)近日,云南省发布《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多年来,云南省扎实推进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至2020年底,云南省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73.65万处,解决了3681.08万农村居民的吃水问题。“但仍然面临着一些需要进一步持续发力、持续解决的情况和问题。”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罗昭斌介绍,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工程投入不足,工程建设标准低;二是维修养护资金不足,难以保证工程正常运行;三是管理保护机制尚需健全,一定程度影响工程运行和安全;四是供水水质与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相比,还存在差距。
罗昭斌说,这些问题亟需在制度层面加以解决。因此,为了加强农村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制定《办法》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办法》以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为宗旨,以解决农村供水管理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导向,紧扣规范农村供水用水活动,维护供水用水各方合法权益,设置了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水源与水质、供水与用水、法律责任、附则7个章节,共38条。
《办法》明确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以政府投资为主,同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和管理。供水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或者按照出资人意愿确定产权。在水质提升方面,《办法》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供水水源保护,防止供水水源污染,并对供水单位的水质检测和政府部门的水质监测进行了相关的规定,要求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罗昭斌表示,《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云南省农村供水事业迈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下一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将会严格贯彻落实各项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办法》的知晓度;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本行业贯彻执行《办法》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解决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合力提升全省农村供水用水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逐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用水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和提升人民群众对农村饮水安全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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