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西山法院宣判“926”涉黑系列案件

最高获刑25年

2020年11月07日21:05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近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山法院)对宗某某、骆某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行贿罪,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共8案,109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

主犯宗某某、骆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至4年不等刑罚,并处没收200万元至50万元个人财产,或64万元至3万元不等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4年以来,被告人宗某某依托其在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等地开设的多家娱乐场所,大肆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先后纠集骆某某、杨某某等19人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制定了相应的“帮规帮矩”约束组织成员。该组织为排挤同行业竞争对手,在珥季路周边确立强势地位,有组织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了一系列组织卖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7年12月,被告人骆某某、吴某某等人拉拢腐蚀公职人员,获得“保护伞”庇护,纠集被告人杨某某等20余人,大肆在和甸营村诸多旅店及出租房内从事组织卖淫活动,形成以骆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组织卖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妨害公务、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

该案是西山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理的社会影响最大、案情最为复杂、被告人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本案经报西山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严惩!

西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黑恶是毒瘤,一个不能留!西山法院对于黑恶势力的态度是重拳出击、严惩不贷,“926”涉黑系列案件的审理,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铲除了黑社会犯罪组织滋生的土壤,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西山法院还将机制化、常态化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坚决扫黑、严厉除恶,绝不让黑恶犯罪卷土重来,为人民安居乐业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责编:木胜玉、杨良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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