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石林:集体经济添彩幸福生活

2020年08月24日10:20  来源:云南日报
 

圭山镇地处三州四县交界处,自古交通便利、物流通达,是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的“东大门”。2019年,圭山镇以海邑村集镇为试点,统筹推进海邑村农产品集散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使昔日的“旱码头”焕发出新活力,成为圭山建设“石林山区商贸重镇”的重要支撑。

海邑村集镇改造提升项目是石林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石林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人民群众奔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聚焦人力 配强“火车头”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石林县强化组织领导,县级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同心、责任压实的工作体系。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县对乡镇(街道)基层党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衡量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注重选优配强村组干部,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与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同考虑、同部署、同落实。

板桥街道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为“双组长”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街道职能部门优势,抽调骨干力量具体负责落实项目推进。同时,深入推进“能人治村”,把“村级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作为硬指标列入提名条件,将村“两委”“一肩挑”目标从50%提高到100%,实现村“两委”新增各类能人50余名。

板桥街道青山村“两委”班子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聚焦转变发展方式,依托平坦地势、优质土壤、广阔水源,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成花卉种植基地800余亩,带动本村16户农户种植花卉40余亩,村集体每年获得经济收益6.5万元。花卉基地还吸纳了100多名本村务工人员,让群众在自己的土地上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在自家门口就能务工增收,赚钱、顾家两不误,幸福感大为提升。

为育好“领头雁”、配强“火车头”,石林县在今年1月制定出台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强村(社区)后备力量建设实施意见》,加大青年人才和村(社区)后备力量的培养。截至目前,共选优配强了93名村“两委”办主任。此外,定期分析研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组建青年人才党支部。大力实施农村领头雁工程,推动农村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根据培养目标,每个村将确定2至3名35岁以下优秀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干部,每个贫困村每年培养不少于3名35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每2年至少发展1名35岁以下党员,并纳入村组后备干部培养。

聚焦地力 选准“发展路”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圭山镇政府有关负责人说,圭山海邑集镇是方圆30公里范围内唯一的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来往人流密集,每到星期天,这里就会成为老百姓购买生产生活物资、交易农产品的主要场所,这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最主要优势。

明确了自身优势和发展方向,海邑村整合各级财政资金,对村集体现有集贸市场进行集中改造提升,改造彩钢瓦屋顶5151.55平方米,修建水泥板面桌台600平方米,修理排水沟160米,完善了一系列配套设施,实现菜篮子“一站式”购齐,肉类、蔬菜类、水果类分区域规范销售。同时,带动周边服装市场、牲畜市场、辣椒市场更加规范经营,鼓励更多的农户从事非农经营,到市场就业创业、转产增收。

坚持因地制宜、精准选定项目,这是圭山镇、也是石林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法宝”。据石林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石林县依托“一乡一品”,积极探索资产资源利用型、提供服务型、购置固定资产租赁型、混合经营型、合作社带动型、整合资金型、龙头企业带动型等多种经济发展模式,以有发展条件和发展基础、保值增值、不大包大揽、不简单覆盖为前提,根据项目的基础条件、发展潜力、方案可行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报审,才最终确定当年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鹿阜街道阿乌村大抓集体经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较大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高,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谈起成功经验,阿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金富表示:“方向不对,努力白费,找准发展定位至关重要。”

杨金富说,阿乌村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提出了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即:依托“一社”,盘活“一旧”,打造“一河三村”示范带,创建“赵公庄萝卜”品牌,着力发展“六型”农村经济。如今,阿乌村已创办无公害基地2000亩、林果基地1500亩,并引进了30多家农业企业到村内发展,就地吸纳农民就业1200多人。2019年,阿乌村农村经济总收入1.2亿元,村集体资产2329万元,村集体收入2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9年的5039元增加到2019年的18120元,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聚焦物力 做足“保障功”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财政扶持是重中之重。石林县从县级财政中为每个项目配套资金10万元,支持项目实施。2019年至2020年,石林县共申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35个,总投资253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扶持1000万元,市级资金扶持750万元,县级资金扶持350万元,整合撬动各类资金430万元。

除了资金扶持,该县还注重奖励激励。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村(社区)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每年拿出当年度新增经营性收入额的20%,用于对在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兼文书)、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奖励。《石林彝族自治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则规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村干部,按照基本绩效报酬的150%、100%、80%给予发放年度考核绩效。通过表彰奖励、关心关爱,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

石林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石林县将“村集体经济收益的30%用于基层党建工作”写进项目申报方案,有效破解了基层组织“无钱办事”的难题。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极大调动了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了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办法,着力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及验收行为,确保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项目按时完工、及时投入运营并发挥投资效益。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措施不当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截至目前,2019年申报的10个项目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8个项目已产生收益,年平均收益达10.3%;2020年申报的25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10个已完工,3个已投入使用并产生收益。通过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有效把农民组织起来、资源整合起来、产业体系构建起来,进一步增强了农村“造血”功能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助农增收致富成效明显。

下一步工作中,石林县将继续加强项目立项选送、项目建设跟踪、项目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指导,力争全县93个村(社区)都有集体经济项目,并争取做到“做一个项目、树一面旗帜”,让集体经济在夯实基层基础、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最大效应。

(责编:木胜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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