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租房分配工作计划8月启动

2020年07月29日08:16  来源:昆明日报
 
原标题:公租房分配工作计划8月启动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获悉,昆明市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计划于8月正式启动。根据相关要求,今年昆明市进一步规范了收件工作,申请人须严格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以确保顺利进入摇号、选房等后续环节。

  此前昆明市在开展年度核查工作中,发现了部分不符合公租房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共涉及18555户,详细名单已经在昆明安居网分批公布。核查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标、人均月收入超标、车辆、非住宅、申请信息填报错误等。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尽快登录昆明安居网,在“通知公告”中“2020年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度核查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名单”查询。如果对公布结果有异议,可针对不通过原因及自身情况准备相应材料,于8月4日前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咨询电话:0871-64899211)提交办理复核手续。未按照规定时间申请复核,或经复核后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复核需要的材料清单,可在昆明安居网详细查询。

  此外,在优先保障资格核查中,有387户优先保障对象须携带相关优先保障证明材料,于8月4日前到主城各区公共租赁住房便民服务点办理优先保障资格核查,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非优先保障对象,不能参与优先摇号分配。优先保障资格核查名单可登录昆明安居网,在“通知公告”中“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保障对象资格核查”查询。(吴劲松)

  摇号取得选房资格的申请家庭

  提交以下材料才能参与选房

  1.本地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均需要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收入证明。

  2.退休人员须提交主城区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金领取证明。

  3.共同申请人满足优先保障条件的,须为申请人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子女等关系的才可办理优先保障登记。

  4.非本地户籍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提交主城区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发放回执,提交在主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协议)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收入证明。

  5.属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交在主城区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并提交收入情况承诺书。

  6.晋宁户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需提交居住证。

(责编:徐前、朱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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