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奉献 少索取(民生观)

许丹旸

2020年07月17日09:11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原标题:多奉献 少索取(民生观)

  生活中,我们应该不计较,多奉献、少索取

  在广州,有这么一位老教授:一辆45块钱买来的自行车坏了修、修了骑,一骑就是25年;每次去饭堂买饭从未超出过7块钱;身上的衣服一穿就是几十年,除非实在不行了,不然不换新的……这位老教授,自己如此节俭,然而,对别人却豪爽大方。他省吃俭用,把自己多年来储蓄加上退休工资的一部分,定期拿出来,作为助学基金捐赠给学校关心下一代助学基金,累计捐了19次,总额达到近70万元!

  自己这么节省,对别人这么慷慨,矛盾吗?不矛盾。克己而利他,这是一种多么值得学习的品格。

  克己,即克制自己的欲望,严格要求自己。老教授几十年以来,一直生活简朴、勤俭节约,正是降低物欲、克制自己的表现。现代生活中,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享受的追求也水涨船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既能提高生活品质,也能带动经济发展,不是坏事;然而,凡事都要有度,过多地追求物质享受,容易被物欲裹挟,甚至迷失自我;适当降低物欲,提高精神和理想上的追求,才能品尝到更有品位的快乐。“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人生至味,在于清欢。

  利他,即给予他人方便与利益,并且不求回报。利他,往往源于对他人强烈的感同身受,也源于他人曾经对自己的帮助。老教授当年曾是一名贫困生,对贫困有着切身的体会,深知困难学生求学的不易;当年,他受到了各方的帮助,“我的所有一切都是党和政府、母校、老师给予的,我必须尽力回报”,这成了他经常挂在嘴边上的话。如此说,也如此做,于是,多年来,定期捐献成了教授的坚持。在我们身边,起初被社会善待,待有力量时回报社会,这种良性循环处处可见,让人欣慰。我们应该尽力利他,让利他之花在社会上广泛开放,人人利他,人人感恩,社会将更加美好和谐。

  人无不生活在共同体中。人和人之间,有时难免有些磕磕碰碰。当此之际,应该有“让他三尺又何妨”的六尺巷精神,不计较,多奉献、少索取。我们要向这位老教授学习,学习他勤俭克己,不为物欲羁绊;学习他心存感恩,长以利他为乐。

(责编:木胜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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