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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啟用省際包車電子憑証

2024年05月24日07:46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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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雲南啟用省際包車電子憑証

日前,雲南省交通運輸廳發布《關於啟用省際包車電子憑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雲南省包車客運管理信息系統於2024年5月20日9:00正式啟用“省際包車電子憑証”相關功能。

《通知》明確,包車客運經營者在開展前往重慶、四川、貴州、廣西、西藏的省際包車業務時,持雲南省“省際包車電子憑証”與現行“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紙質)具備同等法律效力。在証牌樣式上,雲南省“省際包車電子憑証”由包車備案基本信息和“防偽二維碼”(按照交通運輸部省際包車客運基礎信息共享技術規范生成)兩部分組成。

操作流程需進行包車客運企業備案申領:按照雲南省包車客運管理信息系統包車備案流程,運輸業務需要提交省際包車備案,備案審核通過后,在“包車牌打印”功能下進行“省際包車電子憑”申領下發。需要注意的是,“省際包車電子憑証”申領目前僅支持起訖地和途經地不超出啟用范圍內的省(區、市)的省際包車備案。包車客運駕駛員接收亮証:在包車客運企業完成“省際包車電子憑証”下發后,駕駛員通過“滇運通”微信小程序的“接收電子包車牌”和“電子包車牌”功能,接收“省際包車電子憑証”和亮証,駕駛員應攜帶包車合同作為路檢路查憑証。

《通知》還要求,各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確保在2024年底前實現啟用范圍內的“省際包車電子標志牌”應用全覆蓋。各州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省交通執法局要嚴格落實“省際包車電子憑証”啟用范圍內的互信互認,在交通綜合執法中,重慶、四川、貴州、廣西、西藏的“省際包車電子憑証”均與現行“省際包車客運標志牌”(紙質)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記者王紹芬報道 )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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