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連續17年提高工傷職工傷殘津貼
近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關於2022年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對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進行調整提高。這是雲南省第17年連續提高全省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
此次調整范圍共包含五類人群:一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2022年基本養老保險金調整金額低於2022年傷殘津貼調整金額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二是2021年12月31日前,按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范圍規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8號)規定,符合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三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含已領取職工基本養老金或退休金的工傷退休人員)。四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作出並生效的傷殘等級或生活護理等級鑒定結論的工傷職工、被認定為工亡情形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按照《通知》享受待遇調整。五是2021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管理,並已按月領取長期工傷待遇的國家機關和參公管理單位的工傷職工、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按照《通知》享受待遇調整。
傷殘津貼標准調整為,一級每人每月增加280元,二級每人每月增加250元,三級每人每月增加230元,四級每人每月增加210元。調整后達不到雲南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准的補足到最低工資標准。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2022年個人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低於2022年傷殘津貼增加額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調整為,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護理費標准調整為,完全護理依賴(含已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一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400元﹔大部分護理依賴(含已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二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300元﹔部分護理依賴(含已領取生活護理費的三至四級傷殘職工)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此外,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的五至六級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所在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同步提高傷殘津貼,傷殘津貼發放金額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區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負增長的,傷殘津貼不降低。
《通知》明確,待遇調整所需要資金渠道為:已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的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調整待遇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承擔﹔未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依照相關政策法規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調整待遇。(孫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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