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疫情處置期間 21人因涉疫違法被查處
1月8日,記者從景洪市政府新聞辦獲悉,因疫情處置期間擾亂公共秩序、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以及未按要求進行核酸檢測等涉疫違法行為,景洪市公安機關對21人進行了查處。
據介紹,2021年12月27日10時許,69歲的男子楊某某在納龍掌村全員核酸檢測期間,因插隊和辱罵工作人員,被景洪市公安局北路派出所以擾亂公共秩序給予行政警告處罰。
2021年12月28日11時許,男子周某某在景洪市政府門口拍攝視頻稱“市政府確診一個”,並將視頻發微信群(群內78人),該視頻被群裡人轉發。2021年12月28日11時許,男子馮某某在微信群內發言稱:“危險啦!危險啦!通過昨天的全民核酸檢測,到目前為止,我所在的曼斗寨子裡,檢測出10多例新冠肺炎病例,現在全寨子封閉,什麼都買不到,有誰能來援助一下。”2021年12月29日18時許,男子蔣某某在濱江俊園小區拒絕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要求,辱罵工作人員。以上3人被公安機關以擾亂公共秩序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1年12月31日8時許,女子鞠某和男子王某在景洪市政府發布通告以后,通過建立微信群邀約群眾的方式到告庄大門口聚集。兩人因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景洪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分別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2年1月3日,男子楊某某辱罵執行告庄西雙景封控的防疫工作人員,向工作人員扔奶茶﹔男子蘆某某在微信群內發布不當言論(群內人員499人),被多人轉載。2人被景洪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以擾亂公共秩序分別給予行政警告和行政拘留處罰。
2022年1月1日,民警在告庄西雙景和世紀金源小區開展工作中發現,黃某田和王某鳳2人以及黃某強、蘇某某、黃某首、黃某北、賈某某、胡某某和丘某某7人拒不執行政府發布的全員核酸檢測公告。1月2日,民警在嘎棟曼棟龍村開展工作中發現,景某某、蘆某、安某某和王某某4人拒不執行政府發布的全員核酸檢測公告。以上13人被送到隔離酒店集中醫學隔離,待醫學隔離期限屆滿后,再進行處理。(戴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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