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通報5起森林火災案件
近日,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通報5起典型案件,以案示警、以案為鑒。
案例一:2021年3月30日,曲靖市麒麟區瀟湘街道寥廓山發生森林火災,造成林木損失20.25公頃。火災系村民王某某吸煙引發。2021年8月17日,麒麟區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賠償因失火造成的損失費用16萬元。
案例二:2021年4月3日,彌勒市竹園鎮發生森林火災,造成林地面積損失43公頃。火災系高某某祭祀燒香不慎引發。2021年8月17日,彌勒市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賠償因失火造成的損失費用42萬元。
案例三:2020年4月4日,隴川縣章鳳鎮芒弄村民委員會南蘭小組發生森林火災,造成過火林地面積38公頃,直接經濟損失69萬元。火災系邵某某、楊某某農事用火引發。2021年3月10日,隴川縣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分別判處被告人邵某某、楊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零二個月。
案例四:2021年5月9日,大理市灣橋鎮發生森林火災,火場面積81公頃,造成經濟損失660余萬元。火災系甯某某在切割處理報廢大客車時,使用氧割槍致使金屬熔渣滴落到地面,引燃地面干燥枯草引發。2021年6月30日大理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案例五:2021年4月27日,大理市太和街道辦事處溫泉村發生森林火災,火場面積14.4207公頃。火災系穆某某進入蒼山世界地質公園,野外生火取暖引發。經法院審理,以失火罪判處被告人穆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個月。
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提醒,全省已進入森林防火戒嚴期,嚴禁一切形式的野外用火行為,對因野外用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災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若發現非法用火或森林火情,請第一時間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胡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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