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雲南省委 雲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2020年06月02日08:22  來源:雲南日報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安全第一、問題導向、預防為主、依法監管、改革創新和共治共享原則,遵循“四個最嚴”要求,提高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監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鏈條質量安全保障水平,不斷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實現《意見》確定的2020年、2035年總體工作目標。

二、建立最嚴謹的標准,完善法規制度和標准體系

(一)健全法規規章和制度規范。加快推進《雲南省食品安全條例》、《雲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辦法》的制修訂工作,編制“十四五”雲南省食品安全規劃﹔清理與食品產業發展和監管體制改革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二)加快制修訂標准。積極參與食品安全國家標准的制修訂工作,鼓勵企業制定實施嚴於國家標准或地方標准的企業標准﹔清理整合並制修訂一批地方標准,到2020年年底初步形成雲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准體系﹔到2025年年底,全面建成以綠色生態為導向,具有雲南特色的高水平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標准體系。

(三)強化標准實施。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標准宣傳培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標准協調會商和收集反饋工作機制,加強食品安全標准使用跟蹤評價,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准,維護食品安全標准的強制性。

三、實施最嚴格的監管,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

(四)嚴把從農田到餐桌重點環節食品安全關

1.嚴把產地環境關。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強化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加強農用地、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穩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工作﹔強化大氣污染治理,加大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力度﹔實施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不達標斷面為重點,全面開展長江流域(雲南部分)劣Ⅴ類國控斷面整治專項行動。

2.嚴把農業投入品關。加強農藥產品質量監管,嚴格落實獸藥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堅決打擊違規添加隱性農藥成分、制售假劣農藥和無証生產經營獸藥等違法違規行為﹔落實限制使用農藥定點經營、實名購買、專櫃銷售和溯源管理制度﹔對飼料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跟蹤檢查﹔加強農獸藥使用指導,督促種植者、養殖者落實用藥記錄制度、農藥安全間隔期和獸藥休藥期有關規定。

3.嚴把糧食收儲關。做好糧食收購企業資格審核管理,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出入廠(庫)和庫存質量檢驗制度﹔以庫存糧食識別代碼為載體,探索建立糧食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完善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健全超標糧食收購處置長效機制,探索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合理化利用方式。

4.嚴把食品生產加工關。完善風險分級管理,動態更新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清單﹔在日常監督檢查全覆蓋基礎上,對一般風險企業實施按比例“雙隨機”抽查﹔對高風險企業實施重點檢查,並通過隨機抽取確定檢查批次順序﹔對問題線索企業實施飛行檢查﹔加強特殊食品監管,對保健食品、乳制品生產等高風險企業逐步探索開展體系檢查。

5.嚴把流通銷售關。建立覆蓋生鮮食品(農產品)產地、加工基地和消費地的冷鏈物流設施網絡,發展城市“最后一公裡”低溫配送﹔規范冷藏冷凍食品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全面推動屠宰環節官方獸醫檢疫制度落實,新建20個禽類、畜類集中屠宰中心﹔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食用農產品產地准出與市場准入銜接指導。建立完善嚴厲打擊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長效機制﹔研究制定活禽交易市場分類分區域監督管理的措施辦法。

6.嚴把餐飲服務關。全面落實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嚴格落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責任﹔學校(含托幼機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要建立穩定的食材供應渠道和追溯記錄﹔全力推進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工作,全面對接“一部手機游雲南”和“互聯網+食品安全監管”智慧平台,實現遠程查看、在線監管。

7.嚴把食品進口關。完善進口食品安全情況通報制度,建立進口食品安全風險聯合研判工作機制。

(五)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建立健全基層專兼職食品安全信息員(協管員)隊伍,協助開展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宣傳引導等工作。

(六)提高監管隊伍專業化水平。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食品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申報評審,建立一支與食品安全監管實際相適應的專業化職業化檢查隊伍﹔加大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培養選拔力度,支持有條件的本科高校開設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加強公安機關食品安全犯罪偵查力量,完善執法裝備設施,達到相應建設標准,提高偵查專業水平。

(七)加強技術支撐能力建設。推進省食品安全專業技術機構能力建設,建設4-5個省級食品安全重點實驗室。建立健全以省級檢驗機構為骨干,州(市)、縣(市、區)兩級檢驗機構為基礎的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落實各級食品和農產品檢驗機構能力和裝備配備標准,嚴格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管理,建立健全實驗室能力驗証、跟蹤評價和檢驗人員培訓等機制。

(八)推進“互聯網+食品”監管。整合搭建食品安全綜合監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支撐食品追溯、行政許可、日常監管、應急指揮、公共服務等各項業務工作,逐步實現全省食品安全智慧監管。逐步實現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線索網上排查匯聚和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

(九)建立完善統一的抽檢監測機制。統籌全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力爭抽檢樣品覆蓋到所有農產品和食品企業、品種、項目﹔到2020年年底,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達到4批次/千人,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食品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

(十)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修訂完善《雲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一事三報”和“一事三查”制度。建立重大輿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響應機制。

四、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建立完善執法辦案體系

(十一)加強基層綜合執法隊伍和能力建設。確保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辦公用房、執法車輛、設施配備達到建設標准。建立村級食品安全信息員兼任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員制度,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重點任務。建立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重大案件聯合督辦制度。

(十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綜合運用各種法律手段,落實“處罰到人”要求。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從重判罰﹔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聯席會議制度,做好食品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問責、刑事案件辦理等工作的協調銜接﹔依法落實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訴訟的有關要求。

(十三)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建立納入全國統一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檔案,依法向社會公布並及時更新。實行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分級分類管理,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嚴重失信者名單認定機制,加大對失信人員聯合懲戒力度。

五、堅持最嚴肅的問責,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

(十四)明確監管事權。各級政府依法依規制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省級監管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對產品風險高、影響區域廣的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對重大復雜案件進行查處和跨區域執法。州(市)、縣(市、區)原則上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直接面向市場主體、直接面向消費者的食品生產經營監管和執法事項。上級監管部門採取執法檢查、案卷評查等方式,加強對下級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十五)加強評議考核。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制度,統籌組織實施,評議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依據。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考核達不到要求的,約談當地黨政主要負責人,並督促限期整改。

(十六)嚴格責任追究。各級黨委和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各級黨委和政府的有關工作部門及其有關機構領導人員按照職責分別承擔相應責任﹔黨委(黨組)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問責工作的領導,紀檢監察機關協助同級黨委開展問責工作,按照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負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工作部門、紀檢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對應當調查而未調查、應當移送而未移送、應當追責而未追責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責任人員的責任。

(十七)激勵干部擔當。重點使用食品安全領域實績突出的干部。建立以紀檢監察機關為責任主體、組織(人事)等職能部門銜接配合的容錯糾錯協調機制。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堅持多措並舉,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十八)落實企業質量安全管理責任。食品生產經營者要結合實際設立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崗位,崗位人員的法規知識抽查考核合格率要達到90%以上。大型食品生產企業和食品安全風險高度聚集企業,要率先建立和實施危害分析和關鍵控制點體系。食品生產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90%以上。重點食品企業自查報告率要達到100%。

(十九)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雲南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統,實現企業信息化追溯體系與食品安全監管系統、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台對接。鼓勵乳制品、白酒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質量安全追溯體系。鼓勵支持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建立追溯體系。

(二十)積極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進肉蛋奶和白酒生產企業、集體用餐單位、農村集體聚餐、大宗食品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和配餐單位主動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有條件的中小企業要積極投保。

七、提升“雲品”質量,加快食品產業品質化發展

(二十一)落實許可認証制度。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積極落實農產品認証制度改革的有關要求﹔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於保健食品注冊和備案雙軌運行的制度。推進食品許可備案全程電子化系統建設,實現全省范圍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信息可查詢。制定完善食品新業態、新模式監管制度。

(二十二)落實質量興農計劃。積極開展標准化種植、養殖示范,探索智慧種植、養殖模式,推廣綠色標准生產技術,規范種植、養殖產業發展。擴大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良好農業規范認証,持續推進“10大名品”評選認定和宣傳推廣。

(二十三)推動食品產業轉型升級。調整優化食品產業布局。提高獲証產品品牌的知名度及競爭力,持續開展綠色食品“10強企業”、“20佳創新企業”評選認定和宣傳推介工作。鼓勵支持有品控保障的電子商務平台,鼓勵獲得“三品一標”認証的企業對接“一部手機雲品薈”電子商務平台和直供店。培育和發展一批實力較強的冷鏈物流企業,保障生鮮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

(二十四)加大科技支撐力度。將食品安全納入雲南科技創新規劃及科技計劃,引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推進食品質量與安全技術研究及裝備開發,促進科技成果應用示范﹔持續加強食品安全領域創新基地(平台)建設﹔推動食品安全領域的技術和人才資源整合,提升食品安全科技服務能力和水平。

八、堅持全面推動,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二十五)加大投入保障。健全食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各級政府要將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二十六)強化普法和科普宣傳。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納入每年普法工作重點。鼓勵有條件的主流媒體開辦食品安全欄目。主動發布權威信息,及時開展風險解讀,鼓勵研究機構、高校、協會、媒體等參與食品安全風險防范交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開展科普宣傳。開展食用野生菌、草烏(附子)等中毒防控宣傳教育和“營養宣傳周”活動,推廣營養均衡配餐示范,減少食源性疾病發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建立謠言抓取、識別分析、處置智能化平台。

(二十七)鼓勵社會監督。組織開展滿意度調查﹔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支持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參與食品安全治理。

(二十八)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開展風險評估和標准制定、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乳制品質量安全提升、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餐飲質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優質糧食工程”、進口食品“國門守護”、“雙安雙創”示范引領等10大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細化階段性工作任務和責任目標,以點帶面治理“餐桌污染”。

九、加強組織領導,推進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同

(二十九)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各級黨委要結合巡視巡察工作安排,對黨政領導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職責情況進行檢查。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黨政領導干部落實食品安全責任情況納入督查督辦重要內容。各級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要定期召開會議,統籌協調部署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根據中央和我省提出的改革任務和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提出具體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每年11月底前要向上一級黨委和政府報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況。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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