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告誡經營者:疫情相關用品不得哄抬價格

2020年01月23日09:41  來源:雲南網
 
原標題: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告誡經營者:疫情相關用品不得哄抬價格

記者從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了解到,該局發布了《關於維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相關藥品及防護用品市場價格秩序提醒告誡書》,全文如下:

全省相關經營者及醫療機構:

受近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部分與預防疫情相關的口罩、消毒液等防護用品出現脫銷等情況。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秩序,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安定祥和的新春佳節,現對全省各相關經營者及醫療機構作如下提醒告誡:

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加強價格自律,依法經營,誠信經營,杜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發生。

一、應當積極組織貨源,加強運行調度,保持合理庫存,保障市場供應。並加強行業價格自律,規范價格行為,自覺維護行業價格秩序。

二、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不得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高上漲,嚴格遵守明碼標價相關規定。

對違反上述行為的經營者,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依法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視情節輕重可處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對行業協會或者為商品交易提供服務的單位有上述違法行為的,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撤銷登記、吊銷執照。

我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相關藥品和防護用品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和輿情監測。通過12315市場監管投訴舉報電話及時受理社會舉報投訴,對不正當價格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典型案件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2日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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