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紀委省監委公開曝光十屆省委第九輪巡視期間發現的涉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20年01月18日09:08  來源:雲南日報
 

2019年11月下旬,十屆省委第九輪巡視進駐部分省直部門(單位)及州(市)開展巡視。截至目前,已發現省科協、省統計局、省社科聯等單位涉嫌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高鐵一等座,違規報銷交通補貼,違規組織干部職工公款旅游,違規發放考務費、評審費、誤餐費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省科協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高鐵一等座,違規發放評審費,違規購買酒水等問題

(一)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問題

2016年至2019年,省科協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9人共計77次,涉及超標金額4.68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省科協黨組書記、第一副主席張澤軍2016年4月至2019年10月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64次,金額13.49萬元,超標4.17萬元。由辦公室四級調研員王曉宏、機關服務中心出納張菡購票,經辦公室主任武紹華、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二級巡視員王彥、辦公室主任武紹華、張澤軍審批報銷。

2.省科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強2016年10月12日、14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金額2470元,超標980元。由省科協宣傳部副部長於艷芳購票,經副主席向雲、辦公室主任武紹華、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審批報銷。

3.省科協二級巡視員王彥2017年11月19日、2018年5月24日、2018年10月29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金額6619元,超標1090元。由機關服務中心出納張菡購票,經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審核,王彥審批報銷。

4.省科協原黨組書記唐兵2016年2月23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1340元,超標380元。由機關服務中心出納張菡購票,經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審批報銷。

5.省科協辦公室主任武紹華2016年9月28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1260元,超標70元。由武紹華購票,經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審核,武紹華審批報銷。

6.省科協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2016年2月23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960元,超標310元。由機關服務中心出納張菡購票,經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及劉雲飛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審批報銷。

7.省科協科普部部長羅朝新2016年10月12日、14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金額2470元,超標1230元。由宣傳部副部長於艷芳購票,經副主席向雲、辦公室主任武紹華、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審批報銷。

8.省科協宣傳部副部長於艷芳2016年10月12日、14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金額2250元,超標1010元。由於艷芳購票,經副主席向雲、辦公室主任武紹華、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審批報銷。

9.省科協下屬單位雲南奧秘畫報有限公司總經理陸駿2016年2月23日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960元,由陸駿購票,副總經理尹朝東審批報銷。

(二)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問題

2018年至2019年,省科協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3人共計3次,涉及超標金額606元,具體情況如下:

1.省科協人事部二級主任科員劉思敏2018年12月27日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1次,金額933元,超標400元。

2.省科協宣傳部部長楊軍2019年4月18日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1次,金額201元,超標75元。

3.省科協國際部部長、一級調研員張學民2019年8月12日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1次,金額351元,超標131元。

以上均由本人購票,經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審核,二級巡視員王彥審批報銷。

(三)違規發放評審費問題

2016年6月1日,省科協違規發放“合展勵學金”評審費共計3000元,其中省科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戴陸園(現任省農業科學院副院長)、省科協計財部部長劉雲飛、省科協學會部副部長劉耘、省科協學會部調研員李建川、省科協學會部主任科員毛發強分別領取600元。以上費用均由國際部四級調研員李建川經辦,學會部二級調研員李毅、計劃財務部二級主任科員劉麗華、計劃財務部部長劉雲飛審核,省科協原副主席戴陸園審批報銷。

(四)違規公款購買酒水問題

2017年6月26日、27日,省科協學會發展與學術交流服務中心在曲靖市召開社區科普大會,期間,購買燕麥酒6瓶,共計880元,由培訓部干部魏武經辦,經辦公室副主任鄭媛、會計楊曉燕審核,中心主任段佳陸審批報銷。

二、省統計局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高鐵一等座,違規發放審稿費、編校費問題

(一)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問題

2016年至2017年,省統計局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4人共計23次,涉及超標金額3050元,具體情況如下:

1.省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雲鬆(現任省政協經農委副主任)2016年至2017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4次,金額8100元,超標1640元。其中,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3次,金額5650元,超標1640元,由原副主任張智勇經辦,會計張莉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2450元,由辦公室原主任王舸經辦,會計李敏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報銷。

2.省統計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楊光軍(現任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016年至2017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金額3820元,超標1410元。其中,2016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1520元,超標70元,由財務處處長王正雙經辦,會計張莉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報銷﹔2017年乘坐飛機頭等艙1次,金額2300元,超標1340元,由辦公室原副主任張智勇經辦,會計李敏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報銷。

3.省統計局設管處副處長楊智海2017年7月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2次,金額2330元。由楊智海購票,會計李敏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

4.省統計局綜合處副處長李赪2016年至2017年違規乘坐飛機頭等艙15次,金額2.42萬元。由李赪購票,會計張莉或李敏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

(二)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問題

省統計局農村處四級調研員劉萍2017年違規乘坐高鐵一等座1次,金額217元,超標81.5元。由劉萍購票,會計李敏審核,財務處副處長金亞平審批報銷。

(三)違規發放審稿費、編校費問題

2016年至2018年,省統計局向32人違規發放統計學會審稿費、編校費(編輯、排版、校對、論文評選等)合計12.6萬元,具體領取情況如下:

1.省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省統計學會會長張雲鬆。領取審稿費23次1.63萬元、編校費2次1600元,合計1.79萬元。

2.省統計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省統計學會副會長楊光軍領取審稿費23次1.63萬元、編校費2次1600元,合計1.79萬元。

3.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趙衛軍領取審稿費1次800元。

4.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胡明武領取審稿費1次800元。

5.省統計局一級巡視員熊曉東領取審稿費2次1600元。

6.省統計局一級巡視員胡利人領取審稿費3次2400元。

7.省統計局原副巡視員敖翔領取審稿費8次4600元、編校費1次500元,合計金額5100元。

8.省統計局原副巡視員張建華領取編校費1次500元。

9.其他人員23人領取審稿費、編校費合計7.9萬元。領取審稿費:陳楊東4次2900元、張愛萍1次800元、李赪1次800元,共計3人4500元﹔領取編校費:彭志堅9次5400元、陳楊東2次1600元、王舸1次800元、王曉虹1次800元、孟曉1次800元、孫嘉懌1次500元、張宜莉17次1.31萬元、王紅梅25次17700元、黃絢1次800元、馬惠玲25次1.11萬元、鄒向紅25次1.14萬元、王勁鬆9次2900元、游琰5次3200元、浦華1次500元、魏富2次700元、陸浩1次500元、李爭勝1次500元、李敏鶴1次300元、尤雲美2次800元、楊洋1次300元、李陸照1次800元,共計21人7.45萬元。

以上費用均由教育科研中心工作人員王紅梅申請,教育科研中心工作人員王紅梅、馬惠玲經辦,教育科研中心原主任彭志堅、教育培訓中心原主任張宜莉、分管局領導楊光軍審批。

三、省社科聯違規報銷私車使用費等問題

1.省社科聯駕駛員唐修友2016年至2019年違規報銷私車停車費用2800元,過路費用2780元,加油費用5201.19元﹔2017年3月,購置公務用車輪胎2條,報銷發票金額2700元,實際購買金額為1700元,唐修友虛報冒領1000元。以上事項由唐修友經辦,財務人員唐楨審核,辦公室主任陳勇審批。

2.省社科聯原副主席戴世平2017年1月3日報銷私車加油費250元,由唐修友、何曉暉經辦,財務人員唐楨審核,辦公室主任陳勇審批。

四、省殘聯辦公室面積超標未整改問題

省殘聯對2016年省委巡視反饋辦公室超標准問題未整改,仍為“一室兩門”辦公格局,形成的過道或儲物間由本人使用。經實地檢查測量,副理事長馬自榮辦公室面積38.16平方米,超標14.16平方米﹔副理事長宋少華(挂職)辦公室面積38.86平方米,超標14.86平方米,黨組成員徐彥國辦公室面積27.01平方米,超標9.01平方米。

五、省總工會下屬單位及部分州(市)總工會違規發放誤餐費,違規報銷茶歇費、花籃費,超標支付就餐費問題

1.省工青婦干校2015年至2019年違規發放誤餐費2100元,由校黨委書記王虎審核,常務副校長劉馳審批。

2.2018年5月,紅河州總工會組織工會干部到省外大學參加工會干部綜合素質能力提升培訓班,報銷費用中有茶歇費2.4萬元、花籃費329元,由辦公室干部黃凡經辦,財務部長鬆梅審核,分管財務副主席楊春錫審批報銷。

3.2016年8月富滇銀行工會組織召開第三屆職工運動會,共支付餐費9.93萬元,支付的標准為每人每天150元,超標50元。該筆費用由出納李先弟經辦,工會主席余汝興審批報銷。

六、省農科院違規報銷交通補貼問題

2018年5月22日至26日,省農科院農業經濟與信息研究所研究員羅雁、李勃、李梁、李榮福一行4人,乘坐所內公車到景谷縣、普洱市開展扶貧調研,違規報銷交通補貼1600元,每人領取400元。報銷費用由羅雁經辦,財務科科長李艷審核,所長李榮福、業務分管副所長錢金良審批報銷。

七、保山市施甸縣教育體育局違規發放考務費、縣總工會違規組織干部職工公款旅游、公款休閑娛樂問題

(一)施甸縣教育體育局違規發放考務費問題

2016年至2019年,施甸縣教育體育局借高中會考、初中體育考試、高考、中考、特崗考試之機,向副縣長師麥江、楊峰、蔣中彪、陳禮華、蔣開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楊開東,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段光艷、李洪光,縣政協副主席蔣開炎,縣教育局局長王正卿,縣教育局黨組書記楊加偉,縣教育局副局長王生敏、李雲飛、楊永富、何紅梅,縣保密局局長李樹娟、李斌,縣人社局局長李超,縣環保局局長吳連章,縣監察局局長蘇春滿,縣紀委副書記楊加富,保山市教育局副局長蘭應忠、蔣紅原,保山市教育局科長陳順忠等54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違規發放考務費,合計7.89萬元,由分管財務副局長何紅梅、楊永富審核,時任局長王正卿審批發放。

(二)施甸縣總工會違規組織干部職工公款旅游、公款休閑消費問題

2016年“三八”節期間,時任施甸縣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楊恆偉,副主席李玉典、楊霞等18名干部職工到德宏州瑞麗市、芒市和龍陵鬆山戰場遺址等地開展活動。3月4日,楊恆偉等18人租用車輛從施甸縣到瑞麗市。3月5日,在瑞麗市一寨兩國、莫裡瀑布、瑞麗口岸等地游玩后返回芒市。3月6日從芒市到龍陵鬆山戰場遺址參觀,當天返回施甸。施甸縣總工會違規報銷食宿費1.19萬元,租車費5100元,共計1.7萬元。

2017年“三八”節期間,時任施甸縣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楊恆偉,總工會副主席李玉典、楊霞等14名干部職工,到本單位挂鉤扶貧村參加“龍會”活動和開展挂包工作。3月10日工作結束后,楊恆偉等14人到施甸石瓢溫泉療養中心泡溫泉並住宿,3月11日楊恆偉違規安排包括其妻子在內的無關人員一同到石瓢溫泉療養中心泡溫泉。施甸縣總工會違規報銷溫泉食宿費6765元、車輛燃油費200元以及楊恆偉、李玉典、楊霞等14名干部職工差旅費2100元,共計9065元。

點評

違規發放評審費、審稿費、編校費、考務費,決定發放的是領導干部,帶頭領取的也是領導干部﹔違規公款旅游、公款休閑消費,主動組織的是領導干部,積極參與的還是領導干部。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出現的問題,很多情況下,都是領導干部出現了問題。“四風”問題屢禁不止,深究其原因,是一些單位的領導干部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自己要求不嚴,對下級管束不緊,不帶頭抵制“四風”,甚至欺上瞞下、花樣翻新地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這樣的單位,必然是問題多多。

作風好不好,關鍵看領導。風成於上,俗化於下,作風建設,歷來是上行下效。榜樣是最好的說服,示范是最好的引領,領導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對普通干部和群眾產生影響。“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領導干部要堅持從自身嚴起、從自身做起,從大處著眼、從小處著手,帶頭省察其身,帶頭自我革命,一點一滴把積弊舊習清除掉,一舉一動把清風正氣樹起來,把優良作風貫穿於全部工作實踐和日常生活中,為廣大干部群眾立標杆、做表率,時時處處都以自己的模范行為和過硬作風影響並引領群眾。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轉變作風,堅持身體力行、以上率下,形成“頭雁效應”。群雁高飛頭雁領,領導干部尤其是單位一把手要堅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在堅定理想信念、全面從嚴治黨、加強作風建設、陶冶道德情操、形成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等方面發揮好示范帶頭作用,帶頭加強政治建設,在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上做表率﹔帶頭加強理論學習,在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上做表率﹔帶頭加強黨性錘煉,在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上做表率﹔帶頭加強作風建設,在自覺踐行和模范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上做表率。

(責編:虎遵會、徐前)

推薦閱讀

飛向藍天的“卓瑪”(身邊的小康故事)  “卓瑪,飛機能飛多高啊?”“卓瑪你去過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瑪仿佛是村裡的“明星”。 格茸卓瑪的家鄉在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香格裡拉市小中甸鎮團結村。這個很多人沒有坐過飛機的村子,卻走出了一位在飛機上工作的女孩。 作為東航…【詳細】

要聞

雲南新增19例境外輸入確診病例  人民網昆明7月27日電 (符皓)據雲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通報,7月26日0時至24時,雲南無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新增境外輸入確診病例19例、無症狀感染者3例。確診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輸入),無症狀感染者解除隔離醫學觀察2…【詳細】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