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名醫護人員與承包商勾結 救護車竟變個人搖錢樹

2020年01月07日08:16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65名醫護人員與承包商勾結 救護車竟變個人搖錢樹

  “我舉報,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將自己來住院的病人改成急救中心120接來的,套取醫院資金,還多收病人的出診費,損害群眾利益……”

  去年初,一封匿名舉報信送到了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紀委監委派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信中提到該縣人民醫院將救護車自定收費標准、虛造出車記錄等行為引起了縣紀委監委的關注。

  很快,縣紀委監委決定由第五紀檢監察室和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成立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

  “急救中心救護車接診病人要履行哪些程序?”調查組首先找到該醫院急救中心護士長鄧某了解情況。

  “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按班次輪流接聽急救電話並出車,接診病人送至科室后,由接診醫生和護士簽字登記出車情況,醫生有一本病歷登記本,護士有一本司機出車記錄本,都要和住院部相應科室的接診醫生交接並簽字確認。”對方回答得滴水不漏。

  調查組決定從鄧某提到的記錄本著手展開調查。

  “這裡有問題!第165頁記錄了2015年4月5日驥村鎮李家山村村民谷某搭乘救護車入院,第312頁又有記錄顯示該村民搭乘另一輛救護車入院,並且日期是同一天!”細心的工作人員發現記錄有明顯漏洞。

  “大家盡快核實這樣重復的記錄有多少條!”組長作出安排。

  調查的時間從2012年到2018年,跨度六年的記錄本足足有數百頁。工作人員對出車記錄本上登記的每一個病人逐一進行搜索查詢。

  “您好!我們是縣紀委監委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工作人員,現在向您核實一下2018年1月您入院是否是由救護車接入?”

  “當時入院是我自己去的,沒有找救護車接送。”

  ……

  發現可疑的記錄,再調取病人的病歷資料,根據病歷中登記的聯系方式進行電話回訪,詢問病人曾經的來院方式。

  在對35039條出車記錄逐一核查,電話回訪332人次后,事實逐漸清晰。

  原來,從2010年開始,縣人民醫院與社會人士鄭某簽訂了承包合同,約定由鄭某承包醫院急救中心救護車接送病人業務,醫院按裡程數支付車費給鄭某,運營費用由鄭某承擔,司機也由鄭某聘請管理。

  救護車每次出車,司機在出車記錄本上標注裡程,隨車出診的醫護人員登記病人收治情況,護士長及急救中心負責人每月進行核查,簽字后由鄭某核實裡程后交至醫院經管科,經管科核算后發放醫護人員的績效工資以及支付鄭某的裡程費。

  “每月的檢查我只是抽查,沒有對每一次出車記錄進行仔細審核,沒想到被他們鑽了空子。”急救中心負責人宋某坦言自己負有監管不到位的責任,“他們在系統中查詢到有住院號的病人后,就把病人信息登記到本子上去,把自行來院的病人改成救護車接診,套取績效工資。”

  在這個審核如同“擺設”的過程中,一些醫護人員與鄭某沆瀣一氣,將救護車當成了“搖錢樹”。

  經查,2012年至2018年期間,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工作人員共虛造救護車出車記錄215次,多核發醫護人員績效獎和司機出車補助費共計25039.2元,涉及醫務人員65人。

  縣人民醫院違反相關規定,將急救中心救護車運營管理職能以合同承包方式轉讓給社會人士鄭某,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應承擔直接責任,責令該院向縣衛健局作出深刻檢查。

  2019年4月,新田縣紀委監委對時任人民醫院院長譚某予以誡勉處理。因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對急救中心出車記錄審核把關不嚴,導致該中心醫護人員長期存在虛造出車記錄騙取績效獎金的情況,對此負有直接責任,急救中心負責人宋某、護士長鄧某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

  同時,縣人民醫院對參與虛造出車記錄的65名醫務人員依據醫院內部管理制度進行了資金追繳,並處以500元起點罰款及違紀金額2.5倍的罰款處理,對涉及金額較大的,給予行政處分。

  問題查清了,人員處理了,如何整改是當務之急。縣紀委監委責成醫院及時追繳套取資金的同時,下達關於對醫療機構救護車外包問題進行整改的監察建議,責成衛健局對該問題進行整改。(陳卓韜 陳斯哲)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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