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开展2019年度民族题材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

2020年03月27日08:31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昆明3月27日电 (李发兴)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消息,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于近期举办2019年度云南省民族题材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件(组、篇、条),一等奖5件(组、篇、条),二等奖10件(组、篇、条),三等奖20件(组、篇、条)。入选的推荐作品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通知原文如下: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度民族题材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

2019年,全省各级新闻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采写刊发了大量反映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精品力作,为全省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

为进一步激发新闻工作者采写报道民族题材新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民族工作的宣传、推动和监督作用,决定举办2019年度云南省民族题材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想、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从每年各类民族题材新闻作品中评选出一批优秀新闻作品,激发新闻媒体和新闻工作者宣传报道民族题材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民族工作的宣传、推动和监督作用,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推荐作品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下列平台刊播登载的新闻作品均可参选:

(一)经国家正式批准的通讯社、报社(报业集团)刊载的民族题材新闻作品。

(二)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视台刊播的民族题材新闻作品。

(三)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站(不含纸媒的网络版、电子版)、新媒体平台(含移动客户端、APP、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刊播的民族题材新闻作品,以及各地民族工作网站原创的民族题材专题新闻作品。

三、推荐参评作品标准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思想、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立足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实际,宣传报道我省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过程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

(三)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宣传报道我省在促进民族地区团结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教育振兴、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与经验;宣传报道我省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的做法与经验;宣传报道我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感人事迹;生动展示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的幸福美好生活和时代风貌。

(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勇于向错误思想和言论作斗争,主动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消除杂音。

(五)落实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要求,主题鲜明、内容真实,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传播效果好,社会影响较大,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四、评选项目和基本要求

云南省民族题材好新闻评选设4类:文字类、音视频类、图片类、网络类。参评作品均须为原创、首发作品,作者(主创人员)姓名和排序以刊播时署名为准;刊播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刊播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

(一)文字类

文字类作品主要包括消息、评论、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4个子类,理论性和政策解读类文章不作为参评范围:

1.1.消息:报道事实准确及时、客观真实,文字简洁,时效性强,字数不超过1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2.评论: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等进行分析和说理,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评论等,不包括杂文和系列评论,字数不超过2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3.深度报道:对同一新闻事件、新闻人物、社会现象,从不同角度进行的深度分析报道,包括主题采访、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等,字数不超过50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做的多角度、多侧面、跟踪式报道,要求整体性强,单件作品之间关联性强。不含将分散发表的、主题或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单件作品不少于3篇,体裁适用相应项目规定。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二)音视频类作品:

音视频类作品主要包括消息、评论、深度报道、系列(连续、组合)报道、访谈、现场直播6个子类:

1.1.消息:以声音、视频报道为主,内容简洁,时效性强,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2.评论:定义同文字类,时长不超过5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3.深度报道:定义同文字类(含电视新闻纪录片),时长不超过45分钟,电视新闻纪录片不限时长。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4.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定义同文字类,包括同一天内在不同时段对同一事件进行的追踪或连续报道。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5.5.访谈: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事件、新闻人物和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采访谈话,时长不超过1小时,要求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占整个作品时长不少于2/3。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6.6.现场直播:与重大新闻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并现场播出,集现场报道、背景介绍与事态分析等于一体,不包括会议、活动、演出和以演播室直播谈话等为主体的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三)图片类作品

以图片报道为主的新闻作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组照作者(主创人员)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

(四)网络类作品

网络类作品主要包括专题、访谈、评论帖文、短视频4个子类:

1.1.专题:在网站、新媒体平台上以图片、短视频、Flash、HTML5等新媒体技术手段和形式,从不同角度、以不同形态宣传报道,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2.访谈:定义同音视频类。

3.3.评论帖文: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在网站、新媒体平台上首发的原创评论帖文,字数不少于600字,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4.短视频:对社会关注的新闻事件、热点话题、社会现象,在网站、新媒体平台上首发的原创短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五、奖励方式

本年度云南省民族题材好新闻评选,设特等奖1件(组、篇、条),一等奖5件(组、篇、条),二等奖10件(组、篇、条),三等奖20件(组、篇、条)。入选的推荐作品在云南民族宗教网站主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报送方式

(一)每个新闻单位在报送时限内最多推荐(组、篇、条)。

(二)以邮件报送为主,请各新闻单位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1)及《作品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以PDF或DOCX文件报送至指定邮箱。文字类作品以DOCX文件报送,并提供发稿平台截图;音频类作品以MP3或WAV文件报送,要求音质清晰,并附文字稿DOCX文件;视频类作品以AVI或MP4文件报送,要求画质清晰,并附文字稿DOCX文件;图片类作品以PDF或JPEG文件报送,要求像素清晰,每幅图片大小不小于1M,并提供发稿平台截图;网络类作品需提供网页链接地址。

(三)报送截止日期:2020年4月17日18时;报送邮箱:1571768745@qq.com;联系人:省民族宗教委文化宣传处于传臣,电话:0871-65379236,13698754760。

附件:1.2019年度民族题材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推荐汇总表

          2.2019年度民族题材好新闻推荐评选活动作品推荐表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责编:木胜玉、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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