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消防救援支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制定出台便民服务八项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改进消防监管方式,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
行政许可申报网上预审。全市单位或个人申报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等事项,可通过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办事服务专用微信号申报资料,预审补正后预约现场检查时间,监督员在检查时一并收取纸质申报资料,让信息数据多跑路,尽量降低病毒面对面传染风险。
执法结果免费寄递上门。对开业前检查意见、消防监督执法决定、火灾事故认定结果等事项,根据当事人申请,在完善告知、说明等程序后,通过快递将执法结果送达当事人,所需费用由消防救援机构承担。
消防业务开通线上咨询。支队、各大队开通11个消防办事服务专用微信号及电话专线,发布职责清单、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由线上咨询服务队第一时间指导解决疑难问题。该支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中心”“96119”投诉热线24小时在线服务,专人负责处理举报投诉。
重点单位灵活监管指导。各大队将结合辖区疫情发展态势和复工复产实际,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对医疗点、大型商场市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场所落实“一院一策”“一点一策”要求,并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防疫和复工复产期间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实时联络跟进责任落实。支队、各大队将通过建立完善重点单位和高风险非重点单位微信联络群的方式,动态掌握单位“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落实情况,开展“微信息、微监管、微培训”;同时建立完善与行业部门、街道、社区、乡(镇)、基层网格的联络渠道,及时发布工作要求,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推行“不见面”式消防宣传。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将依托各类信息平台向党委政府、行业部门、重点单位、乡(镇)、社区、网格等各类目标人群推送防火提示;广泛利用新媒体、短信、楼宇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提示警示;对农村、社区,将依托“政法综治网格平台”“村村通”喇叭阵地,高频次开展“不见面”式消防宣传。
轻微消防违法首违不罚。该支队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行轻微消防违法首违不罚制度,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单位场所和涉及民生保障的单位、个人,首次检查发现轻微消防违法行为且当场整改完毕,或已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口头责令改正,对于符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不予处罚的,按法定程序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优化火灾事故处理程序。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发生火灾事故,火调人员有效控制、合理划定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对于没有严重影响、符合相关条件的火灾事故,实施简易调查、消防救援站登记处理程序,24小时内公布调查信息。在开展调查询问、证据收集等过程中,优先采取电话、微信视频、提供电子材料等方式开展,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贺云富)
飞向蓝天的“卓玛”(身边的小康故事) “卓玛,飞机能飞多高啊?”“卓玛你去过哪些城市了?”……每次回家,格茸卓玛仿佛是村里的“明星”。 格茸卓玛的家乡在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小中甸镇团结村。这个很多人没有坐过飞机的村子,却走出了一位在飞机上工作的女孩。 作为东航…【详细】
云南新增19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 人民网昆明7月27日电 (符皓)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7月26日0时至24时,云南无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9例、无症状感染者3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2…【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