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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發布執行實施專題指導性案例 

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紙上權益”

2025年04月09日08:24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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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紙上權益”

  本報北京4月8日電 (記者魏哲哲)最高人民法院7日公開發布第四十五批共6件執行實施專題指導性案例,這是自2010年指導性案例制度建立以來,首次涉及執行實施專題。

  據介紹,2024年,全國法院共執結911.82萬件案件,執行到位金額超過2萬億元,積極推動將勝訴當事人“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服務法治社會、誠信社會建設。

  同時,執行領域目前仍面臨案件高位運行、去存量壓力大等困難。執行實施類案件通常面臨查人找物難、執行處置環節多、處理流程復雜、協調配合難度大等難題,本批指導性案例提煉總結了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對於切實解決執行難具有很強的參考價值。

  對生效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採取何種措施?

  指導性案例255號“天水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明某執行實施案”中,生效判決確定了被執行人騰退房屋等義務,但被執行人一直不配合執行。為維護執行權威,執行法院向其發出“懲戒警告”。之后,被執行人在指定日期前自動履行了騰房義務,執行法院綜合考量其情節,決定不予移送公安機關作刑事處理。該執行工作方法避免了對抗升級,促使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了判決義務。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條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實踐中,在涉大量車位的執行案件中,如何理解和把握上述規定?

  指導性案例256號“重慶某實業有限公司與重慶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潘某執行實施案”便涉及處置小區大量車位的執行考量問題。本案例中,執行對象涉及某一小區的73個車位,且小區車位緊張,住房與車位配比約為1︰0.3。為此,執行法院根據民法典上述立法精神,制定了分零拍賣而非整體處置的方案,即首先針對小區業主開展拍賣,每戶業主隻能競買一個車位。有車位流拍的,再針對不特定競買人開展拍賣。這樣最大限度保障了勝訴當事人與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落實了民法典規定,滿足了利益攸關方小區業主的需要。

  據介紹,最高法要在全國法院部署開展執行工作規范提升三年行動。“對易發、多發問題進行全面梳理,對立案、查控、處置、案款管理等進行全流程規范,著力解決制度規范落地見效問題。”最高法執行局局長黃文俊介紹,比如,對財產線索核查不及時問題的整治,將作為專項行動重要工作之一,盡最大限度查人找物,盡最大努力及時兌現當事人權益。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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