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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法庭庭長秦碩:筑牢司法保護防線

2024年12月04日08:27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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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少年法庭庭長秦碩:筑牢司法保護防線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U字型法台。海澱法院供圖

  法官秦碩帶領中關村一小學生參觀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成就展。海澱法院供圖

  編者按

  從1984年10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建立我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議庭起,我國少年司法制度已歷經40年的探索發展,未成年人審判被稱作特殊的“希望工程”,既是平安工程,也是民心工程,是一項講政治、講法治、講情懷的事業。

  第十一個國家憲法日前夕,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走進北京、重慶、安徽基層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深入了解未成年人審判法官在新時代新征程上,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給予未成年人“特殊、優先、雙向、全面”的司法保護,在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和犯罪預防治理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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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阿姨,您不要走,我們有事要和您說。”“12·4”國家憲法日前夕,在北京市海澱區一所小學上完法治課后,兩名女生圍在法官秦碩身前,尋求幫助。

  “孩子有話要和初次見面的法官講,說明她一定遇到了自己難以解決的事情,我們有責任幫助她。”秦碩說。

  作為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海澱法院”)溫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庭長,秦碩從事少年審判已有12年,審理過千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時擔任多所學校的法治副校長和校外輔導員。她帶領海澱法院少年法庭首創了“首審責任制”“預防校園暴力與學生欺凌‘X’計劃”等多項特色審判工作機制。

  在11月27日召開的少年法庭成立四十周年座談會上,海澱法院溫泉人民法庭(少年法庭)獲評人民法院少年審判工作成績突出集體。

  對罪錯未成年人寬容但不縱容

  秦碩2012年調入海澱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此前她已在刑事審判領域工作了10多年。

  為了盡快適應新崗位,她梳理了海澱法院五六年間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從判決書上看,感覺少年法庭對未成年被告人都判得比較輕。”秦碩回憶,“諸如搶劫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罪這樣的‘重罪’,在少年審判中會出現法定刑以下量刑,甚至判處緩刑。”這讓秦碩一時不能理解。

  職業生涯中的第一起少年審判案件,顛覆了秦碩對搶劫犯的認知。

  “那不是一個傳統意義上的搶劫犯。”秦碩回憶,來到她面前的於杰(化名)文質彬彬、成績優異,還兼任學生干部。可高三那年,他沖進一所大學搶了幾百元現金和3部手機,但沒出校門就被抓住了。

  為什麼要搶劫?面對法官的詢問,於杰起初一句話也不肯說,都由父母代為回答。秦碩了解到,於杰的父母都是高級知識分子,家庭環境很好,於杰的學習成績也一直很好,“按常理,這種犯罪行為這輩子都不會在他身上出現”。

  經過和於杰反復溝通,秦碩終於打開了他的心防。案發當天,母親一句簡單的抱怨和幾句嘮叨,刺激到了正處於高三特殊時期、情緒不穩定的孩子。當天深夜,他持刀校園搶劫的初衷竟是要証明“沒有父母、不靠學習好,也能活著”。

  秦碩在走訪中發現,由於父母長年冷漠、刻板的家庭教育,於杰從小對自己“要求刻板的嚴格”,重壓之下,行為出現了偏差。他的母親了解原委后自責不已,希望把自己的教育方法作為負面典型。

  最終,綜合考慮於杰的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法院決定依法從輕處罰,對於杰適用緩刑。

  取保候審期間,於杰返回學校參加高考,以優異的成績考入大學。案件審結后,秦碩定期對於杰的學習生活情況進行跟蹤幫教,幫助他疏導人生困惑,增強人生自信,並與於杰的父母保持互動,督促、指導他們增強親子溝通,緩和家庭關系。

  隨著緩刑考驗期結束,這種幫教漸漸地從時隔半個月,拉長到3個月、半年……大學期間,於杰成績優異,獲得多項獎學金,緩刑考驗期滿后順利出國留學,完成學業后回國工作。十幾年過去了,於杰還不時和秦碩聯系。

  此案被作為一起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幫助其重回人生正軌的效果顯著的案件,入選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發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在點評這一案例的意義時強調,對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具體分析、區別對待,准確定罪、恰當量刑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做好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挽救、跟蹤幫扶﹔要通過認真負責、耐心細致的工作,促使犯罪的未成年人悔過自新、不再重蹈覆轍,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和社會的有用之才。

  從1984年10月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建立我國第一個專門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議庭起,我國少年司法制度已歷經40年的探索發展。在刑事訴訟中對未成年人實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已於2012年刑事訴訟法修訂時,以立法形式確立。社會調查、犯罪記錄封存、合適成年人到場等少年司法審判制度和工作機制,也逐漸成為法律規定。

  1987年9月,海澱法院在刑事審判庭下設“少年刑事審判合議庭”,成為北京市首批專門成立少年法庭的法院之一。

  1992年,海澱法院少年法庭創設了特有的U字形法台,增設了幫教席,法院、控方、辯方、學校、家長、社會調查員等各方圍坐在一側,形成教育合力,像一個張開的懷抱擁抱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孩子,最大限度教育挽救失足少年。U字形法台、圓形法台目前已是許多少年法庭的標配。

  “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不能主觀地用罪錯行為去推斷犯罪故意,因為孩子身心發育不夠成熟,想法與行為之間有很大差距,如果不能理解這個行為背后的原因,很難給出公平公正的裁決。”秦碩解釋,並不是未成年人犯罪,就一味減輕處罰。

  “罪錯未成年人的行為可能涉及家庭關系、朋輩交往、社會化程度等多方面問題,要進行綜合評估,為其量身定制矯治方案,確保以后不要再出現違法犯罪行為,而不是簡單地從輕處罰。”她強調,對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寬容但絕不縱容。

  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

  從事少年審判的法官不僅要了解教育學、心理學、犯罪學、社會工作等方面知識,還需要參與心理疏導、家庭教育指導等諸多“案外”環節。

  在秦碩看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改革后,少年法庭法官面臨更大挑戰。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見》,提出有條件的中級人民法院可設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2013年,海澱法院少年法庭開始實行刑事、民事綜合審判,過去僅審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受案范圍逐步擴大,包括部分涉未成年人的婚姻家庭糾紛、侵犯未成年人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人格權等權益的民事案件。

  “過去,‘審判+幫教’是以個案為工作方向,能救一個是一個。但在綜合審判中發現,部分在罪錯未成年人群體中發現的問題,在一些婚姻家事案件中已經出現了苗頭。”秦碩解釋,在少年法庭審理的民事案件中,80%的案件涉及孩子撫養、監護問題,這些案件中涉及的未成年人存在的某些行為和狀態,已經和罪錯未成年人“對得上”。

  “已經發現苗頭,就不能等他出現罪錯行為后再去幫教。”2014年,秦碩開始帶領海澱法院少年法庭探索少年審判“首審責任制”,承辦初次在少年法庭立案案件的即為“首審法官”,日后如有涉及同一未成年人的案件,無論刑事或民事,均由首審法官負責審理。

  每一位法官在審理中都必須詳細調查、了解涉案未成年人的情況,主動發現危險點和風險點,及時干預、妥善處理,最大限度減少訴訟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要體現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秦碩介紹,一些涉及探望糾紛、撫養權變更的案件,隔兩三年就會通過訴訟解決,同一個法官非常了解這個家庭,能快速解決后續案件。在一些侵權責任案件中,“首審責任制”能有效縮短流程,減少當事人訴累。

  “有的家事案件,已經看到孩子有行為偏差的苗頭了,法官就要提醒家長,因為離婚官司的情感糾葛、財產糾紛打得不可開交,不要把孩子牽扯到大人的恩怨中,持續在負面情緒中生活,孩子有可能出現行為偏差。”秦碩舉例,在一些判決書后,法院會附上家庭教育關護提示卡,提醒家長更好教育孩子,“也告訴家長,少年法庭就是對孩子負責”。

  對於未成年人的六大保護要形成合力,不能有缺口

  近年來,海澱法院少年法庭辦理的刑事案件中,更多的是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202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發布的《關於落實從業禁止制度的意見》實施當天,秦碩審結了全國首例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職人員依法宣告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的刑事案件。

  此案中,被告人王某某在擔任某學校外聘指導教師期間,利用“一對一”單獨授課機會多次猥褻一名10歲女童。海澱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某的行為已構成猥褻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並終身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

  “和普通刑庭不太一樣,在類似案件中,不僅要懲治犯罪,還要第一時間啟動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給予專業指導與幫扶。”秦碩曾審理過一起教師性侵男童的案件,被告人李某幼年時曾遭遇老師的侵害,由於家庭教育非常嚴格,李某不敢將這件事告訴家人,長年的壓抑使李某出現了心理問題,從一個受害人演變為加害者。

  對於備受社會關注的校園欺凌問題,海澱法院少年法庭從2016年起,探索建立家庭、學校、法院三位一體的立體化措施防控校園暴力。秦碩把類似的典型案例轉化成法治課程,針對學生、家長、一線教師、學校管理層等不同群體,進行有側重的法治教育,把預防性工作落實到家庭、學校、社會各層面,把問題解決在發生之前。

  “校園欺凌、校園暴力還有一些侵權案件,法律規定有明確界定,家長、老師要搞清楚,孩子之間的打鬧,與惡性的暴力行為,還有長期的帶有侮辱性質的欺凌行為不一樣,得區分開。准確判斷,才能正確處理。”面對家長和老師,秦碩會講明具體的法律問題,面對孩子們,她會用鮮活的案例引導他們掌握自我保護的方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2023年,秦碩和同事們進一步升級創建了預防校園暴力與學生欺凌的“X”計劃,綜合運用社會調查與觀護、家庭教育指導、心理測評與疏導、跟蹤幫教等特色司法延伸工作,督促家長、學校等主體各司其職,全力保護被欺凌者的權益。

  在秦碩看來,對未成年人的家庭、學校、社會、政府、網絡、司法六大保護要形成合力。“不能有任何一個缺口。”秦碩感慨,“司法保護是最后一道防線,但工作正在向前輻射,六大保護攜手,才能讓每個孩子都健康快樂地長大。”(記者 劉言)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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