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出台12條意見推進統計調查規范化建設
2024年12月03日08:30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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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提出加強統計調查機構隊伍建設、推進統計調查規范化建設等12條意見,以進一步夯實基層統計調查工作基礎,保証統計調查機構和統計調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職權,著力提高統計能力,從源頭上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實施意見》指出,在加強統計調查機構隊伍建設方面,縣級政府應當設立獨立的統計機構,配備與統計工作相適應的統計人員。鄉鎮(街道)應當配備與行政區域內基本單位數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統計調查人員,並保持人員相對穩定。原則上,基本單位在500家以下或者人口規模3萬人以下的鄉鎮(街道),至少配備2名專(兼)職統計調查人員,基本單位在500家以上或者人口規模3萬人以上的至少配備3名專(兼)職統計調查人員。
在推進統計調查規范化建設方面,鄉鎮(街道)應當持續加強統計調查規范化建設,實現統計調查工作“八有八化”:有人員、有經費、有場地、有設備、有網絡、有制度、有台賬、有培訓,管理制度化、人員專業化、報表標准化、台賬電子化、資料檔案化、工作法治化、信息網絡化、宣傳常態化。推進村(居)委會“四有四化”:有人員、有辦公場所、有數據處理設備、有經費保障,管理制度化、人員專業化、台賬規范化、資料檔案化。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政府應當把加強統計調查基層基礎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統籌協調組織、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合力推動有關工作,定期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基層統計調查人員各項福利待遇,在職務、職級晉升和職稱評聘上向基層傾斜。未設國家調查隊的縣(市、區)國家調查工作由當地統計局承擔。(王琳)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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