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時評:棍棒教子觸碰到了法律底線
近日,兩名男孩遭虐打的視頻在網上熱傳。視頻中,一男子一邊用電線抽打兩名赤身裸體的男孩,一邊念念有詞,稱要“全方位地管教到位”。對此,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發布通報稱,打人男子系兩名男孩的親生父親陳某,兩名男孩的臀部、小腿雙側及背部軟組織損傷。區委、區政府已安排街道、婦聯、教育等部門對孩子進行心理疏導和善后工作。公安機關已依法立案,對陳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孩子在小區車庫用黑色畫筆在3輛汽車引擎蓋上劃線,這樣的“熊孩子”的確需要父母嚴加管教。但是父母管教子女不能逾越法律底線,該父親用電線抽打孩子已然逾越了法律底線,涉嫌違法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應當履行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監護職責,不得實施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父親以“嚴加管教”之名,用電線抽打孩子,致使孩子臀部、小腿雙側及背部軟組織損傷,這種家庭教育行為不僅構成了家庭暴力,而且觸犯了刑法。根據2015年實施的《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監護侵害行為包括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等行為。監護人的監護侵害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實際上,父母為了嚴加管教孩子,選擇棍棒教育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並非個案。前不久,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審判庭審理了一起公訴機關指控親生母親毆打孩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小花因教育孩子方式不當,體罰毆打孩子,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緩刑兩年。
一起又一起父母體罰孩子案件,不斷警示我們:父母管教子女,要講法律,講科學,這是不可逾越的底線。為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一方面要普及體罰子女涉嫌違法犯罪的法律常識,引導家長清醒認識到家庭教育不只是家務事,認清體罰子女可能需要承擔的后果和責任﹔另一方面,要普及科學的家庭教育觀念和正確的家庭教育知識,提升家長的家庭教育認知水平,提高家長的家庭教育能力,讓家長真正認識到嚴加管教子女不等於體罰孩子,家庭教育不是隻有棍棒教育一種手段,不能把打孩子當成管教的主要手段,而應選擇更科學、正確的管教方式和方法。(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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