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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發布加強集體聚餐(宴席)散裝白酒管理12條措施

2023年12月28日08:42 | 來源:昆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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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雲南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制定並發布《雲南省加強集體聚餐(宴席)散裝白酒管理12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引導集體聚餐(宴席)舉辦者、承辦者及廣大群眾遵守規定,保障生命健康。

  《措施》明確,集體聚餐(宴席)舉辦者和承辦者是集體聚餐(宴席)散裝白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因散裝白酒質量安全問題而引發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責任。集體聚餐(宴席)所用的散裝白酒應當從合法渠道購買,選購正規廠家生產的預包裝酒品,並索取票據、憑証。不要購買無產品標識、無生產廠家、無生產地址的散裝白酒。

  集體聚餐(宴席)用酒禁止使用來源不明的散裝白酒、家庭自釀酒、散裝儲藏酒、自制泡酒、配制酒等酒品。集體聚餐(宴席)5桌(含)以上且使用散裝白酒的,應當在申報集體聚餐時一並報備,並簽訂承諾書。集體聚餐(宴席)承辦者應當加強散裝白酒管理,壇裝散裝白酒應當入庫存放,專人保管。展示區域盛放散裝白酒的容器應當盡量使用透明、密封、帶龍頭的玻璃瓶,必須在開口處粘貼封簽或加鎖,防止惡意行為。

  集體聚餐(宴席)承辦者要履行告知義務,應當在店內醒目位置張貼“自帶酒水,安全自負”等警示語,5桌(含)以上且使用散裝白酒的要與宴席舉辦者簽訂自帶散裝白酒安全承諾書,索取來源票據。集體聚餐(宴席)舉辦者和承辦者使用工業酒精、甲醇等做燃料、助燃劑的,盛裝容器應當顯著標識產品名稱及“禁止食用”警示語,其形狀、顏色、容積等與盛裝散裝白酒、水等食品(原材料)的容器有明顯區分,嚴禁同室存放,混用混放,防止錯提誤飲。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散裝白酒中毒防控知識的宣傳,增強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參加集體聚餐(宴席)飲酒后如出現頭痛、頭暈、乏力、步態不穩、嗜睡、癲癇樣抽搐、昏迷等身體不適症狀,及時撥打120,送醫就診。鼓勵公眾撥打“12315”投訴舉報散裝白酒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董宇虹)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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