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長護險”制度3月起有調整
保障范圍擴大 待遇水平提升

作為國家長期護理保險(以下簡稱“長護險”)制度試點城市,昆明市實施“長護險”制度已滿兩年。
今年3月1日起,市政府發布的《關於全面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方案(修訂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正式施行。《工作方案》從參保范圍、待遇保障、失能等級評估、支付方式、籌資標准等方面,進一步優化調整“長護險”制度。
去年減輕失能人員負擔1.74億元
2020年12月30日,昆明市“長護險”制度試點工作正式啟動,並成為2021年度昆明市“10件惠民實事”之一。
為穩步推進相關工作,昆明市按照市級統籌原則,統一參保政策、統一繳費標准、統一待遇水平、統一經辦管理、統一信息系統,在不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的基礎上,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納入參保范圍。
兩年試點工作期間,昆明市探索建立“長護險”政策體系、失能等級評定體系、服務管理體系、信息系統保障體系、基金監管體系、宣傳體系等六大體系,為國家完善制度頂層設計提供有力支撐,形成可參考、可借鑒的“長護險”制度模式。目前,昆明市“長護險”參保范圍覆蓋全市196.59萬名職工醫保參保人,2022年累計開展失能等級評定16670人,經評定達到重度失能13921人,評定通過率84%,減輕失能人員經濟負擔1.74億元。
為更好地推進該項制度的實施,昆明市發布《工作方案》,結合兩年來的試點經驗及改革實際,提出深入推進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與目標,確定基本原則,對參保范圍、待遇保障、失能等級評估、支付方式、籌資標准等具體內容進行優化。
參保滿2年即可享受待遇
昆明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許歆瀅介紹,在參保范圍方面,《工作方案》明確,昆明市所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包括新就業和靈活就業的參保人,必須同步參加“長護險”。也就是說,昆明市城鎮職工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事實上就已經參加了“長護險”﹔靈活就業人員“長護險”保費由個人繳納。
在待遇保障方面,原政策要求享受“長護險”待遇,必須連續參加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達15年。經過兩年試點,結合群眾提出的意見,《工作方案》明確,參保人員隻要連續2年及以上參加昆明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處於昆明市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期內,就可以享受“長護險”待遇。參保人員連續繳費不滿2年,按照本人申請待遇時“長護險”繳費基數及費率,一次性躉繳補足應繳費時限保費,即可在失能等級評估通過后享受相應待遇。
在籌資標准方面,《工作方案》進一步完善待遇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動態機制,把原政策中以2019年雲南省全口徑月社會平均工資(5720元)的70%作為計算基數,調整為“以上上年度雲南省全口徑月社會平均工資的70%作為計算基數”。這意味著,隨著籌資標准的提高,新調整的“長護險”待遇水平也將進一步提升。
失能等級評估實行動態調整
目前,國家醫保局結合所有試點城市的實踐經驗,制定全國統一的“長護險”失能等級評估標准。此前,昆明市“長護險”制度採用地方性評估標准。《工作方案》中也明確將按國家的評估標准進行失能等級評估。
在具體評估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失能人員的評估等級狀態會有變化,比如重度失能人員的失能情況可能會逐步惡化,需要的護理等級服務也會隨之增加。《工作方案》中把“長護險”失能等級評估的有效期調整為2年,2年后需要進行復評,失能等級加重則可享受高一級的待遇,康復的人員則按評估結果享受相應的待遇。
過去的支付方式是按照機構的不同來進行支付,失能參保人可以選擇醫養結合機構護理、養老機構護理、居家護理3種待遇保障方式。但在實施過程中,對於同一護理的具體服務項目,不同機構支付的費用可能不一樣。為更加體現公平、公正,突出服務質量,《工作方案》明確,今后昆明市“長護險”的支付不以機構劃分,強調按照護理的項目、內容、質量、時長來進行支付。符合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條件的參保人,可自願選擇機構護理、居家護理兩種方式。此舉促進機構進一步發展、良性競爭,讓失能人員得到更好的保障。
據了解,“長護險”作為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一部分,需要逐步改革、發展、完善。下一步,昆明市將結合國家醫保局關於評估機構、結算標准、基金監管等的意見,制定出台相應的配套文件,逐步調整相關內容,讓“長護險”真正有效惠及百姓。(記者廖晶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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