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殺案背后"另有疑雲" 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成"幫凶"
“這條新聞裡面的那個人和我有點像,你快點打開看一下!”這是受害者賈紅(化名)在微信上收到的一條新聞鏈接。讓人沒想到的是,就是因為這個鏈接無意中泄露了受害者的地址信息,最終釀成悲劇。
這是蘇州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日前披露的一起故意殺人案。辦案檢察官抽絲剝繭,立案監督挖出故意殺人案中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終將隱藏在殺人犯背后的“幫凶”繩之以法,同時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牟利的不法分子敲響警鐘。
情殺案背后“另有疑雲”
2019年3月,26歲的陝西女孩賈紅和男友劉強(化名)提出分手。二人相識於老家陝西,2017年確定戀愛關系。交往過程中,賈紅發現劉強有故意傷害、搶劫等前科劣跡,且性格偏激、脾氣暴躁,於是提出分手。劉強不僅拒絕分手,還對賈紅及其親友圍追堵截,甚至揚言要殺了其家人。
不堪其擾的賈紅來到蘇州,和朋友合伙做小生意。擔心劉強會傷害家人,賈紅繼續和劉強保持著聯系,但謊稱在合肥上班,並且一直不和劉強見面,希望時間久了他會打“退堂鼓”。
正當她以為生活可以逐漸恢復平靜時,劉強卻近乎瘋狂地打探她的行蹤。
“這條新聞裡面的那個人和我有點像,你快點打開看一下!”2019年6月的一天,賈紅突然收到劉強發來的一條新聞鏈接。
在劉強的催促下,賈紅沒有多想,隨手點開鏈接。未曾想到,正是這個新聞鏈接,泄露了她的行蹤。
一周后,賈紅像往常一樣下班回家時,劉強如“幽靈”一般尾隨著她。劉強冒充快遞員,欺騙賈紅打開了房門。兩人很快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情緒失控的劉強拿起一把剪刀,隨后,花一般的女孩瞬間失去了寶貴的生命。
2019年9月初,姑蘇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劉強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
在審查案卷時,檢察官了解到,劉強從朋友處得知,有一個叫“位置神探”的微信公眾號,付費后可以定位他人位置信息,於是他向賈紅發送了“位置神探”內的一個新聞鏈接。
賈紅點開該鏈接后,“位置神探”公眾號就向劉強發送了她的位置信息——姑蘇區某小區。經過一周的蹲守,劉強找到賈紅。
“原來是信息泄露讓賈紅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根據以往的辦案經驗,胡舒瓊敏銳地察覺到:微信公眾號“位置神探”的信息服務超出正常范圍,其經營者可能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揭開信息泄露的“神秘面紗”
“位置神探”是怎樣獲取他人位置信息的?為了厘清這些問題,胡舒瓊開始了一步步求証之路。
2020年1月,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專門委托蘇州大學提供技術分析咨詢,根據專家意見查清了“位置神探”的技術原理:“位置神探”經營者以個人名義注冊百度地圖開發者賬戶,獲得騰訊公司的百度地圖API(應用程序編程接口)的使用權。
用戶微信支付服務費后,“位置神探”編寫網頁代碼,並嵌入百度地圖的API,生成一個新聞鏈接。
用戶將該鏈接發送給被定位者,一旦后者打開鏈接,百度地圖API立刻定位其所在位置,並返回給“位置神探”。“位置神探”再將獲得的位置信息發送給用戶。服務費則由騰訊公司和“位置神探”經營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成。
2022年2月,胡舒瓊利用春節假期,查閱了大量法律資料,發現《網絡安全法》規定:“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而《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則規定,“既未經用戶同意,也未做匿名化處理,數據傳輸至App后台服務器后,向第三方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可被認定為“未經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隨后,她按照劉強供述的方法,試用了“位置神探”定位服務。整個過程非常簡單:通過微信支付給“位置神探”30元服務費后,在公眾號內選擇一條新聞鏈接發送給被定位者,被定位者點開該鏈接后,會收到一個提示彈窗。
經過反復操作實驗,檢察官發現,無論被定位者點擊“是”或“否”,其實時位置都會被精准定位,且通過“位置神探”傳送給用戶。
在整個過程中,“位置神探”不僅沒有設置隱私協議,也未明示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更未告知被定位者其位置信息將被提供給他人,很顯然屬於“未經被定位者同意,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至此,胡舒瓊確認了微信公眾號“位置神探”的經營者,是在被定位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其獲取的行蹤軌跡信息出售給用戶,系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推動公民個人信息保護
根據《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特別嚴重”情形之一,是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被綁架等嚴重后果。
“正是因為‘位置神探’違法出售被害人個人信息,一步一步引導著劉強找到被害人,從而導致被害人被殺害,‘位置神探’的行為與被害人死亡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系,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之一,依法應予刑事立案,追究刑事責任。”承辦檢察官說。
2020年2月,在認真研究事實和法律適用問題后,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向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
2021年4月,公安機關對微信公眾賬號“位置神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立案偵查。2021年12月3日,蘇州市公安局姑蘇分局以公眾號“位置神探”經營者趙某、黃某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移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2018年初,被告人趙某利用自己掌握的編程技術,自行開發編寫了具有通過發送新聞鏈接獲取他人實時定位信息功能的程序,此后與黃某合作將該程序嵌入“位置神探”公眾號,並開放公眾號付費使用功能。2018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位置神探”非法提供或者出售公民個人行蹤軌跡信息4572條,違法所得人民幣83851.43元。
“之前有想到可能侵犯了人家隱私,但沒意識到這個事情這麼嚴重。”趙某說。兩名被告人法律意識淡薄,為貪圖小利枉顧法律底線,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從而導致被害人死亡,自己也因此鋃鐺入獄。
2022年7月18日,“位置神探”的兩名運營人員分別被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四年九個月,同時並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此前,殺害賈紅的劉強,於2020年10月26日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死刑,緩刑兩年執行。
至此,不僅殺人的劉強依法被判處死刑,泄露信息的趙某、黃某也依法受到了嚴懲。
“作為一名檢察官,要切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為個人信息安全提供法制護航,不讓類似悲劇再次發生。”檢察官胡舒瓊說。(丁進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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