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滇池全湖水質保持Ⅳ類
日前,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做客《春城熱線》,就滇池保護治理、《雲南滇池保護條例》修訂進展及滇池沿岸違規違建整治等工作與市民進行交流。
到2025年力爭19條入湖河道
水質在Ⅲ類及以上
市滇池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1至10月滇池全湖水質保持Ⅳ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60.1,營養狀態為中度富營養。35條入滇河道中,2條河道斷流,實測33條河道,其中23條河道水質達標、10條河道水質未達標,綜合達標率69.7%。
“針對水質不達標河道,下一步將重點從控源截污、溢流防控、內源治理、生態修復等方面改善水質。”該負責人介紹,根據“十四五”規劃,到2025年,力爭35條入湖河道中19條水質在Ⅲ類及以上、16條達到Ⅳ類。接下來,全市滇池管理部門將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個生命共同體的理念,統籌“水環境、水資源、水生態”三水共治,嚴格按照省委、省政府《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意見》的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滇池保護治理相關工作。昆明市將狠抓“四水四定”,徹底轉變“環湖布局、環湖開發”格局﹔狠抓截污治污,有效削減入湖污染負荷﹔狠抓生態修復,加快構建滇池生態屏障﹔狠抓長效機制,加快推進滇池保護條例修訂,提升水管理水平,實現精准化管理。
新修訂 《雲南滇池保護條例》
有望年內頒布施行
對於《雲南滇池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修訂工作,市滇池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是滇池保護治理很重要的法規。現行《條例》是省級地方性法規,自2013年1月1日頒布實施至今已近10年。為了使《條例》與近年來頒布的上位法以及當前生態文明建設相關要求更好地契合、銜接,同時也更適宜於滇池保護實際需要,省人大於今年5月批准啟動《條例》修訂,目前起草工作已完成。《條例》修訂送審稿於9月23日由市政府上報至省政府,經省政府第174次常務會研究同意后,已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審議。按照省級立法計劃安排,《條例》修訂有望在年內完成,並頒布施行。
《條例》修訂內容主要涉及4個方面:重新劃分滇池保護區,用“兩線”(湖濱生態紅線、湖泊生態黃線)、“三區”(生態保護核心區、生態保護緩沖區和綠色發展區)全面取代現行條例的一、二、三級保護區,並分區域進行分類管控﹔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各個保護區分別實行正面、負面清單管控﹔進一步完善保護管理體制,明確優化各相關部門的職能職責﹔完善主要入湖河道、滇池面山等重要區域的管控要求。此外,結合滇池保護需要,新修訂《條例》新增部分禁止性規定及對應法律責任,明確了相應執法主體。如對入湖河道內垂釣行為、生態核心區內規范經營以及禁止露營、野炊、燒烤等都增加了相關規定。
滇池沿岸違規違建
已完成整治318個點(片)
對於滇池沿岸違規違建整治工作,市滇池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滇池管理局牽頭,會同省排查甄別組和沿湖各區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與省生態環境廳採取現場“背靠背”排查、“面對面”會商研判甄別滇池一級保護區建(構)筑物,形成排查甄別清單,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提供保障﹔按照“非原住民民房、非環保設施、非公共設施、非民生設施”從嚴要求,會同沿湖各區,以及省、市職能部門及法律顧問,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將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強力推動整改工作迅速展開、高效落實﹔按照以“最高標准、最嚴制度、最硬執法、最實舉措”的標准要求,督促沿湖各區堅決、全面、徹底抓好滇池一級保護區建(構)筑物325個點(片)清理整治,極大地改善了滇池周邊的生態環境﹔按照“一個項目、一個方案、一個責任人、一抓到底”的原則,組織市級各成員單位,對建(構)筑物的拆除、垃圾清除、責任牌挂牌情況等,結合各點實際,實事求是、依法依規進行核查驗收,積極對接協調省級部門開展省級驗收和總體驗收。截至目前,滇池一級保護區整治工作進展順利,已有318個點(片)完成整治,302個點(片)通過省級總體驗收,剩余7個“逐步退出、長期整改”點(片)正在穩步推進。(孫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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