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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對方欠錢不還,可以直接從他家中搬東西嗎?

2022年08月22日08:10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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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以案說法︱對方欠錢不還,可以直接從他家中搬東西嗎?

  案例

  小李從小王手裡借了三萬塊錢,倆人約好一年后還錢,可是都兩年了,小李還是不還錢。每次小王找小李要錢,小李都說手上沒錢。一怒之下,小王沖進小李的家裡,將電視、電腦等物品搬走用於抵債。小王這麼做可以嗎?

  以案說法

  不可以。雖然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但這個前提是債權人已經合法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如直接闖入他人家裡搬東西涉嫌刑事犯罪。

(責編:徐前、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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