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從嚴從實抓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
2021年4月6日至5月6日,中央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雲南省開展了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並於7月14日反饋督察報告。
雲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始終把抓牢抓實督察整改作為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的具體行動,作為檢視“兩個維護”和檢驗領導干部立場、品質、能力、意志的“試金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真抓實干整改落實。根據督察報告,省委、省政府制定了《雲南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全力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加快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持續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改善,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助推全省高質量發展、高水平保護、高品質生活。
高位推動
挂圖作戰全面推進整改
督察報告反饋后,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扎實推動督察整改工作。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以來,省委常委會會議24次、省政府常務會議29次、省委和省政府專題會議多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70余次對督察曝光的5個典型案例和督察報告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提出要求,20余次開展現場調研督辦。2021年9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視頻會議,省委書記、省長對督察整改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實。
對照督察報告指出的4個方面16類50個問題,省委、省政府科學部署,從嚴從實抓好整改。對標對表、實事求是確定整改措施,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規定時限上報黨中央、國務院,並印發全省實施。按照“一個問題一個牽頭單位、一套整改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則,逐個問題制定整改目標、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明確責任單位、牽頭單位、配合單位和省級督辦領導,以目標和時限倒逼問題整改,穩步推進各項整改工作。同時,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重點問題,認真辦理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對督察交辦的3069件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建立整改驗收銷號制度。
為強化督導,跟蹤督辦落實,雲南省建立省委、省政府督查與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聯動機制,完善責任追究、案件移交機制,督促各類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會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半年組織對各州(市)整改情況開展督導檢查和跟蹤問效。按月清單化調度全省整改進展情況,建立健全“建賬、督賬、清賬”機制,定期梳理匯總,按照要求上報﹔定期分析研判,對整改進展滯后的,提前預警提醒,進行挂牌督辦。落實一線工作法,及時掌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開展幫扶指導,確保督察反饋問題和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堅決全面徹底整改到位。
與此同時,雲南省嚴肅紀律,嚴格責任追究,及時向社會公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對督察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省紀委省監委以事立案、直查直辦,嚴肅責任追究,並督促有關部門認真整改。
動真碰硬
標本兼治確保整改到位
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下,全省各級黨委、政府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並定期研究部署,形成了高位推動抓整改的強大聲勢,體現了堅定不移抓整改的決心意志。
全省上下將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邊督邊改,部分督察反饋問題和群眾投訴舉報問題在督察報告正式反饋前已完成整改。督察報告反饋后,邊編制整改方案、邊組織問題整改,同時結合工作實際,舉一反三將反饋問題涉及的同類問題一並納入整改,努力實現整改一個問題帶動解決一類問題。牢固樹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識,整改方案印發后,各地、有關部門按照整改方案明確的責任分工,積極全面開展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督察反饋的50個具體問題中,整改時限為2021年底的7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余43個問題整改時限分別為2022年年底、2023年年底和2025年年底,均正有序推進整改。督察曝光的5個典型案例已完成整改2個,其余3個正在按照時序推進﹔督察交辦的3069件群眾投訴舉報問題,辦結2840件,階段性辦結41件,整改完成率93.9%。
在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等部委的指導幫助下,經過集中整治,滇池沿岸違規違建問題基本整改到位,累計拆除建(構)筑物110萬平方米,環湖路臨湖一側減少建設用地17250畝、建筑面積639萬平方米,恢復生態湖濱帶14公裡,滇池沿岸過度開發、無序開發、貼線開發現象得到全面遏制和根本扭轉,生態空間加大,公共屬性回歸,群眾反映良好,為全省生態環境保護樹立了鐵規矩、新標杆。
目前,在2021年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雲南省進一步制定了《深化滇池沿岸違規違建整改推進滇池高水平保護治理2022年工作方案》,切實做好滇池沿岸違規違建整改“后半篇”文章,高標准統籌推進剩余59個點(片)后續整改工作,確保2022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務﹔同時,就環滇池生態綠道建設、環湖公路綠化美化、雨污分流改造、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美麗鄉村建設、濕地保護等制定專項工作方案,積極推進滇池高水平保護治理。
深刻汲取滇池沿岸違規違建問題教訓,雲南省全面啟動“湖泊革命”攻堅戰,堅持“退、減、調、治、管”多措並舉,真正在治湖理念、治湖措施、體制機制上來一場革命。開展九大高原湖泊“兩線三區”(湖濱生態紅線、湖泊生態黃線,生態保護核心區、生態保護緩沖區、綠色發展區)劃定工作,推動湖泊保護條例修訂,形成湖泊保護與管控長效機制,徹底轉變環湖造城、貼線開發格局。啟動實施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清水淨湖”鞏固提升行動,全面排查整治入湖河道排污口。著力打造“撫仙湖生態圈”,打響洱海保護治理攻堅戰,實施滇池保護治理“三年攻堅”行動。
聚焦藍天、碧水、淨土三大保衛戰,雲南省健全完善會議、督察、受理交辦、整改追責等工作機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10個標志性戰役。2021年,雲南生態環境質量穩中向好,16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98.65%、居全國第4位。
為抓實監督問效機制,雲南省進一步完善河(湖)長制體制機制。制定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實施細則,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地表水斷面水質達標率、地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率等9項指標納入2021年度全省綜合考評指標體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任務落實。
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立足目前取得的整改成效基礎上,雲南省將扛牢扛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的政治責任,踐行項目工作法、一線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任務項目化、項目清單化、清單具體化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繼續以鐵的措施、鐵的紀律和釘釘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實,堅持工作力度不減、措施手段更硬,對正在整改的問題始終盯住不放,對完成整改的問題嚴格程序標准及時驗收銷號,適時採取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及“回頭看”等多種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嚴防已經完成整改的問題出現反彈。整改工作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責任追究不到位不放過、監管措施不落實不放過、長效機制不建立不放過、社會不滿意不放過,確保整改時限為2022年底的17個問題按時按質整改落實到位,其余問題緊盯不放、完成一個銷號一個。(記者 胡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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