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永仁:協商在基層有深度 社會治理有溫度

從推進全國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工作以來,雲南省楚雄州永仁縣政協牢牢把握專門協商機構的性質定位,以防范化解市域社會治理熱點難點問題為突破口,深入開展“協商在基層”工作,扎實推進政協協商向基層延伸、同社會治理有機結合,為加強和創新基層治理增添動能,積極助力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楚雄州、縣政協委員調研基層社會治理工作。
永仁縣創新協商機制,探索共建共治共享新模式,成立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縣政協主席任常務副組長的中共永仁縣委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出台《關於“開展協商在基層”工作發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實施方案(試行)》,制定《政協挂點聯系“協商在基層”協商議事室責任清單》,由主席、副主席、各專委主任聯系指導議事室工作的開展,推動協商在基層制度化實踐。
把准“黨委政府‘好幫手’、人民群眾‘連心橋’、委員履職‘新平台’”的定位,按照“不建機構建機制”的思路,對各項環節作出規范性要求,形成完整閉環。在協商內容上,主動對接黨政中心工作,聚焦基層社會治理,促進民生改善的焦點難點,通過黨委政府點題、政協選題、委員薦題、基層群眾出題、社會公開征集等方式確定協商選題﹔在協商方式上,採取“會場+現場”“集中+分散”“線上+線下”等模式,充分發揮靈活性、實時性、立體化協商平台優勢﹔在協商頻次上,明確每個協商議事室每年不少於2次協商,如確有需要協商的議題,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協商﹔在協商質量上,堅持“不調研不協商”,邀請相關部門現場介紹情況,對相關意見建議進行回應,及時以協商意見報送協商成果,並建立協商建議採納落實和反饋機制,推動協商成果轉化為黨委政府決策或具體措施﹔在協商成果共享上,緊扣涉及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深入開展協商,將協商成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連通到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上來,助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搭建協商平台,建設常態化履職新陣地。突出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積極走出去、努力沉下去、深入融進去,在實踐中探索打造常態化履職載體。結合“協商在基層”履職活動搭建協商平台,在7個鄉鎮和3個社區、2個企事業單位建立12個協商議事室。協商議事點完成有組織、有場所、有設施、有標識、有制度、有活動的“六有”建設工作,並積極引導廣大委員、基層干部和群眾代表參與協商議事活動。
永仁縣政協委員調研公益訴訟工作。
通過共商共議,解決了一大批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急難愁盼”問題。宜就鎮議事室圍繞基層協商重點,組織開展集貿市場規范管理的協商,實現了群眾、政府、企業、商販“四方”共贏。全縣12個協商議事點開展協商議事活動40余次,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40個,收集基層發展和治理難題建設性意見40余條。真正發揮了人民政協作為專門協商機構在社會治理中的獨特優勢,實現了共建共治共享。
強化服務管理,建設擔當作為新隊伍。通過完善服務管理制度,引導委員主動參與基層協商,打通委員履職的“最后一公裡”,實行全員入委進駐,將全體委員編入專委會,明確專委會聯系協商議事室,根據委員專業特長、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安排政協委員進駐鄉鎮、社區參與基層協商活動,加強委員服務管理,設立“政協委員工作室”,把積極參與協商活動作為“委員作業”的重要內容。
修訂完善《政協委員履職量化考核辦法》,對委員開展活動情況進行量化評分並納入履職考核,激發委員參與熱情。全縣廣大政協委員堅持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在基層協商的“大舞台”上“當主力、唱主角”,通過“協商在基層”協商議事平台廣泛參與協商,切實為群眾協調解決了許多“急難愁盼”問題,充分展現了政協委員的擔當。(楚雄州委政法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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