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云南将统一打造就业服务“幸福里”品牌
3月25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坚持促农增收工作主线、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粮食产量稳定在1939.5万吨以上
《意见》提出,云南省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及产量分别稳定在6287.1万亩和1939.5万吨以上;深入实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万亩,完成大豆播种面积265万亩;落实油料播种面积508.2万亩,增种油茶10万亩,推进核桃、澳洲坚果等木本油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合理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加强“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基地建设;探索扩大巨灾保险试点覆盖面;构建完善“粮烟协同”发展机制;持续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
同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300万亩,优先把粮食单产提升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群众参与积极性高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开工重点水利项目100件以上,实施4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工程。
聚焦“1+10+3”重点产业
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方面,将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举措、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群体帮扶支持力度三项措施。其中,将开展技能培训50万人次,实现脱贫劳动力就业320万人以上。持续推进沪滇协作,有序有效承接产业转移。
《意见》明确,将通过健全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农民就业增收等措施促农增收,力争各类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覆盖面达到85%以上,推动企业、农户、村集体各方收益合理分配;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以上;打造全省统一的就业服务“幸福里”品牌,评定50个云南省“幸福里”社区,并按规定给予补助;统筹实施好“头雁”项目、“耕耘者”及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每个村培养3至5名致富带头人,涉农社区不低于5名,行政村不低于3名,加大对致富带头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
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方面,云南持续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聚焦“1+10+3”重点产业,健全“6个一”工作机制,抓实种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乡村旅游、数字农业“6项重点工作”,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10项重点任务”,壮大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共享农业,建立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确保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力争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00户以上,实现省级龙头企业129个县(市、区)全覆盖、州县级龙头企业行政村覆盖85%以上,创建一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包括加快建成县镇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网络,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快递服务行政村通达率达100%。
新建200个省级绿美村庄
在乡村建设和治理提升方面,《意见》提出强化乡村规划引领、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繁荣发展乡村文化、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平安乡村建设10项措施。其中,因地制宜推进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农村卫生户厕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提高到75%、88%,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深入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新建100个绿美乡镇、200个省级绿美村庄。
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通过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农村改革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保障、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等措施,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廖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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