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将建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
近日,《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规划》提出,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进一步彰显云南生物多样性优势,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的影响力,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建立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
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规划》勾勒出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生态文明体系全面构建,绿色发展水平全国一流,资源利用水平全国先进,碳排放实现达峰并稳中有降,绿色低碳现代化经济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环境质量稳居全国前列,绿美云南建设成效显著,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文化全面普及,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全面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同时,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绿美云南建设取得新成就。探索符合云南实际的城乡绿化美化建设路径和发展模式,重点实施绿美城镇、绿美社区、绿美乡村、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使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人文美成为普遍形态。
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新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国前列,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达到新水平。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逐步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生态安全得到新巩固、生态文明制度实现新突破、生态价值观念实现新提升。到2025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消除劣V类水体,森林覆盖率达65.7%,森林蓄积量力争达22亿立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力争达12平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力争达80%,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程度达100%。
打造绿色城市发展新样板
《规划》提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构建绿色资源利用新格局。将实施美丽城镇建设工程,包括实施美丽县城建设,提升腾冲、安宁、巍山、香格里拉、德钦、维西等美丽县城建设水平。继续打造一批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美丽县城;实施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工程。以昆明及州(市)中心城区为重点,发挥城市生态环境优势,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城市发展新样板。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车,建设自行车道、步行道等慢行网络,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从“见缝插绿、建设每一块绿地”做起,实施城市绿化提升工程,拓展城市绿化节点和公共开放空间,留白增绿。
此外,还将实施美丽城市更新工程,到2025年,全省城市空间布局更加优化、综合功能更加完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风貌特色更加突出,产城进一步融合,显现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云南特点的城市之美;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省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70%以上。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发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的重要作用,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强化重点领域减碳增效,到2025年,全省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推动一二三产业生态化发展和绿色转型,加快推进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
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七大重大工程
《规划》提出,全面提升“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的影响力,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建立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样板区;从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监管体系、推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再上新台阶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在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方面,要求优化就地保护体系,完善迁地保护体系,加强生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巩固我国重要生物多样性宝库优势。重点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栖息生境保护。完善建立保护点或保护小区,加强珍稀濒危特有物种、极小种群物种和重要遗传种质资源的抢救性保护和恢复。
完善迁地保护体系。重点在滇东北、滇东南、滇西北、滇西等布局新建一批迁地保护设施,填补重要区域和重要物种的迁地保护空缺。科学开展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极小种群物种的迁地保护,构建珍稀濒危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的迁地保护群落。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提出,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七大重大工程,包括重点物种和生态系统保护工程、亚洲象保护工程、旗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生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工程、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建设工程、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规划》提出,深化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成果,贯彻落实“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积极参与各类国际组织、机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治理活动,继续加强与东盟、大湄公河次区域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交流合作。通过双边、多边合作平台,推动知识、信息和科技交流与成果共享,推广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功案例,提升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打击跨境生物资源贸易犯罪国际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巩固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利用的优势地位,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引领者和合理利用的典范。(记者李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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