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看云龙”系列报道
“巡回法庭”情暖山乡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国土面积4400平方公里,是大理州最大的县,山区面积占了98.6%。境内居住着白族、汉族、彝族、傈僳族、阿昌族等25个民族,总人口18.3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86.23%。
自古以来,云龙县各族人民不断树牢与全国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共建共享中华民族共同体家园。在县内先后诞生了“万众一心、坚忍不拔”的滇西抗战精神、“担当尽责、负重拼搏”的水电移民精神、“苦干实干、顶住硬干”的脱贫攻坚精神、“不忘初心、矢志不渝”的艰苦创业精神,书写了民族团结进步的云龙篇章。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就了云龙的过去,也昭示着云龙的未来。在新时代的征程上,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云龙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16年,云龙被命名为大理州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1年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在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大背景下,本网特推出“民族团结进步看云龙”系列报道,以期为云南各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提供一个参考借鉴的样本。
书记员宣读完庭审纪律后,法官郑重宣布:“原告杨某某诉被告赵某某物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在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白石镇云顶村水平登组的一户农家小院里,就着简单的桌椅,法官杨德义、法官助理字雪萍、书记员解昌民开始了案件审理,原告、被告及他们的家人就拉个板凳坐在前面。如果不是背后拉起的“云龙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横幅和挂出的国徽,没有人会相信,这会是一次严肃的法庭审理现场。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云龙县人民法院供图
核实原被告身份、双方陈述……现场布置虽简单,但该有的审判程序,一点也不含糊。
这是今年3月中旬,云龙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开庭审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的庭审现场。
“让涉诉的各族群众既不耽误生产、也节省了来往县城的路费,降低山区各族群众的诉讼成本。”巡回法庭庭长杨德义介绍,2015年,针对云龙县山区较多的实际,云龙县人民法院成立了巡回法庭,实现“法官多往乡下跑,群众少往法院跑”。此外,云龙县人民法院的3个基层法庭,也都在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国徽、布标、法槌,法袍及卷宗材料是必带的物件。审判人员一般由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组成,遇到特殊案件,还得申请法警到现场。
至于涉诉双方的辩护人,也都会赶到现场参与。
巡回法庭审理一起危害野生动物案,并当场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云龙县人民法院供图
巡回法庭,效果咋样?
回到开头的案件审理现场。
早年,赵某某家为了进出方便,与杨某某家商量,占用了杨某某家旁边的过道建盖猪圈,赵某某同时将家附近一块地换给杨某某。
双方既是邻居,又是亲戚。有事好商量,换地很快以口头协议形式达成事实。
不料10多年后,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矛盾,被激怒的赵某某气不过,强行去把已换给杨某某家的土地围上篱笆,准备耕种。杨某某就此将赵某某诉至法院……
审理前后进行了两个多小时,还进行了现场勘验。从表面上看,案情并不复杂,在土地所属上,法庭也支持原告权利,案件当场进行了宣判。
都说法不容情,但鉴于该案矛盾的焦点不在土地,而是双方因言语冲突结怨。审判完后,杨德义专门找到原告杨某某做思想工作:“小组村民本来就住得分散,你们既是邻居又是亲戚,更应友好相处,平时还可以相互照应。”
虽说胜了官司,但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杨某某也低下了头,反思起自己之前的言行来。
一场因言语冲突引发的土地纠纷案就此息诉止争。
巡回法庭审理结束后,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云龙县人民法院供图
依法处理民族纠纷,在考虑法和情之外,还得兼顾民族风俗。
云龙县人民法院漕涧法庭曾巡回诉前调解了这样一起离婚案件:漕涧镇一个村子里的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申请离婚,闹到法庭。不过,按照当地民族风俗,涉及离婚,婚姻过错方要长期宴请另一方家族,直至过错方吃穷吃垮为止。
真要实行下来,对宴请的一方无疑是沉重的负担。
咋办?巡回诉前调解过程中,漕涧法庭及时引导当事人“移风易俗”,最终达成有过错方只宴请对方家族一次。既尊重了民族风俗,又遵守了法律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强制性。
巡回法庭开庭现场。云龙县人民法院供图
“努力让各族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用法律护航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龙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成立巡回法庭以来,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开展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等,巡回法庭一年要开展上百次。而在3个基层法庭,每年案件的巡回审判率都在75%以上。
将法庭开到村(社区)、学校、田间地头、案发现场,吸引各族群众“围观”现场庭审,也使巡回法庭成为一个流动的法治宣传大讲堂。
巡回法庭成员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云龙县人民法院供图
云龙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民族地区破坏林地、矛盾纠纷现象突出情况,法院每年都会到案发地公开审判一批典型案件,现场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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