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出台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實施意見
全面落實憑有效身份証件參保政策
12月25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全省將完善參保政策,推動公民依法參加基本醫保,落實居民醫保籌資、職工醫保繳費等政策。
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組織動員參保
《實施意見》明確,將全面落實憑有效身份証件參加基本醫保政策。居民醫保參保集中征繳期為每年9月至次年2月。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以家庭為單位組織動員參保。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可以選擇參加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參加職工醫保的,可選擇按月、季、年繳費。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鼓勵大學生、技工院校學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
積極探索通過慈善幫扶、公益捐贈、村集體經濟收入或幫扶項目資產收益等渠道資助低收入困難群眾參保繳費。落實職工醫保繳費政策,各統籌地區將保持職工醫保籌資標准相對穩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繳納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與統籌地區參保職工同等享受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待遇。
實施居民參保激勵
《實施意見》將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實施居民參保激勵。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參保人員,之后每連續繳費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出現斷保的重新累計連續繳費年數。對當年醫保基金零報銷且次年正常繳費的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次年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4000元,發生大病報銷並使用激勵額度后,本人零報銷激勵額度清零,第2年重新計算零報銷激勵額度。連續參保和零報銷激勵額度累計提高不超過所在統籌地區居民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同時,實施居民斷保約束。對居民醫保斷保人員再參保繳費的,降低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每斷保1年,降低居民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3000元,累計降低總額度不超過所在統籌地區居民大病保險原封頂線的20%。
建立“一人一檔”參保數據庫
《實施意見》提出,將提升服務質效,准確摸清參保底數,建立“一人一檔”全民參保數據庫,完善部門間數據動態交換比對工作機制,及時掌握本地區常住人口、戶籍人口、參保人員、未參保人員等信息。發揮基層網格化管理優勢,對於人戶分離的應參保未參保人員,戶籍地和常住地加強配合,共同落實參保擴面責任。持續做好重復參保治理工作,優化新增參保登記,提升參保質量。充分發揮家庭醫生作用,積極向簽約居民開展參保動員。廣泛發動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動員,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宣傳醫保的惠民政策、經辦流程、繳費標准和便民措施,用好典型案例,讓群眾全面了解政府投入情況以及基本醫保在抵御疾病風險、減輕醫藥費用負擔方面的積極作用,普及醫療保險互助共濟、責任共擔、共建共享的理念。
做實新生兒“出生即參保”工作
全省將提升醫保服務能力,深入推進“高效辦成一件事”,持續優化醫保服務流程,實現基本醫保參保登記和繳費“一件事”聯辦。推動出生醫學証明、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會保障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辦理,做實新生兒“出生即參保”工作。拓展個人繳費及納入醫保結算的醫藥費用查詢渠道,為參保人員提供線上線下多樣化、便捷化的參保繳費等服務。同時,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推進集採藥品進定點零售藥店、民營醫療機構,鞏固基層醫療機構配備集採藥品成效,方便居民就近看病就醫,更好推進分級診療。大力推動醫保碼(醫保電子憑証)、社會保障卡(含電子社保卡)、移動支付等數字化醫保服務應用。(記者杜仲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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