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分類動態管理 從源頭上預防欠薪
雲南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出新規
近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雲南省交通運輸廳、雲南省水利廳、雲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雲南省總工會、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聯合印發《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分類動態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落實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切實通過加強制度管理增強制度落實的剛性約束、提升制度落實質效,充分發揮專用賬戶制度源頭預防欠薪的關鍵作用,雲南省相關部門結合相關規定及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落實情況,起草了《管理辦法》,緊盯工程建設項目專用賬戶制度落實,通過實施“紅”“黃”“綠”分類動態管理,推動雲南省工程建設項目落實專用賬戶制度並規范運行,進而推動農民工實名制管理、總包代發工資、工資按月足額發放等其他制度落實,全面提升制度落實質效。
《管理辦法》明確,雲南省房屋建筑、市政、交通運輸、水利及基礎設施建設的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飾裝修、城市園林綠化等各種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列入管理,但是搶險、救災等應急項目除外。
在實施“紅”“黃”“綠”分類動態管理中,《管理辦法》根據項目總包單位和建設單位具有的不同情形,對項目被標記為不同顏色進行明確﹔對項目分類管理措施從監管頻次、整改處罰、評優評先推薦、保証金差異化管理等方面進行明確。在動態管理標准方面,明確紅色項目,經整改后連續2個月按規定規范運行的,調整為黃色﹔黃色項目,經整改后連續4個月按規定規范運行的,調整為綠色﹔綠色項目,超過1個月建設單位未按月足額撥付人工費或總包單位未通過專用賬戶足額代發工資的,調整為黃色﹔黃色項目,連續2個月未按月足額撥付人工費或未通過專用賬戶代發工資的,調整為紅色。
在獎懲措施方面,《管理辦法》要求,紅色項目,現場檢查頻次每月不少於1次並督促整改,1年內不推薦工程建設項目參與各類評優評先﹔黃色項目,現場檢查頻次每2月不少於1次並督促整改,半年內不推薦工程建設項目參與各類評優評先﹔綠色項目,現場檢查頻次每季度不多於1次,連續半年內均被標記為綠色的項目在各類評優評先活動中,給予優先推薦﹔標記為“紅色”“黃色”的項目,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規定給予處罰。明確工程建設項目總包單位在同一州(市)所有建設項目連續半年內均被標記為“綠色”的,其在該州(市)新增工程建設項目保証金繳存比例下浮40%、存儲上限下調40%﹔與此對應,連續1年內“綠色”的,保証金繳存比例下浮60%、存儲上限下調60%﹔連續2年內“綠色”的,保証金繳存比例下浮90%、存儲上限下調90%﹔連續3年內“綠色”的,免於存儲保証金。
據悉,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在“雲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和智慧監察管理系統”中開發建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制度分類動態管理模塊,及時歸集專用賬戶開立、人工費撥付、工資支付等相關信息,逐步實現專用賬戶制度在線實時自動分類、動態管理、預警提醒等功能,提升專用賬戶制度分類動態管理質效。(記者孫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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