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2023年度審計工作報告提請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聚焦重點強化監督 提升資金使用質效
近日,省人民政府關於2023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提請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報告顯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各級審計機關共審計(調查)項目3086個,促進增收節支180.7億元,挽回損失13.3億元,節約投資額22.65億元,上交財政資金48.59億元。
報告顯示,從財政管理審計情況看,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不嚴,僅對省級預算單位一般公共預算進行了嚴格控制,但未有效控制非同級財政撥款安排的部分一般性支出﹔37個省級預算單位無預算列支單位自有資金2.4億元。二是預算資金分配不夠科學合理,如預算安排未優先考慮單位自有資金,在5個省級預算單位已用自有資金編制5個項目預算6166.8萬元的情況下,仍通過一般公共預算重復安排資金2917.5萬元﹔追加預算安排隨意,向8個省級預算單位10個項目追加預算7963.23萬元,至年底實際僅支出246.16萬元。三是預算執行約束的剛性需進一步加強,收回6個單位的3.01億元存量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形成“二次沉澱”等。
去年以來,審計部門對雲南省2個州(市)年度財政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1個州(市)本級和所屬8個縣財政暫付款規模未得到有效控制,2023年10月底財政暫付款達125.35億元,直接佔用大量國庫資金,導致財政支付風險。2個單位違規出借項目建設及土地儲備資金7.16億元。2個公司挪用專項資金9.4億元用於償還債務或政府支出。1個公司利用政府投資基金質押擔保違規融資19.28億元、借用政府投資基金1.54億元用於償還債務。7個單位應繳未繳存量資金或財政收入12.31億元。
聚焦重點民生資金,審計部門對1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相關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發現5個縣未及時發放4.89萬戶農戶的退耕還林等5項補貼1.14億元,6個縣8574名農村低收入人口應享未享居民養老保險補貼等404.69萬元,6個縣的培訓機構、幫扶車間或勞務經紀人通過虛報培訓天數、就業人數方式騙取補貼121.61萬元等。另外,通過對省本級及7個州(市)就業補助資金和失業保險基金進行審計發現,14個縣拖欠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2921.96萬元等。
審計部門還對12個州(市)及所屬24個縣學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經費保障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是教育支出責任履行不到位,3個州(市)本級及18個縣應保障未保障教育經費6.41億元﹔8個州(市)及所屬11個縣未落實教育支出“兩個隻增不減”政策要求。二是21個縣截留、挪用教育經費11.49億元。其中:2個縣挪用教育經費4.47億元,導致56所學校生均經費保障不到位、17個建設項目未能按時開工、308所普惠性幼兒園未獲補助、11.5萬人次學生未及時領到資助金。
報告顯示,在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情況審計調查中,審計部門重點審計了18戶省屬國有企業。發現的主要問題有:一是盲目鋪攤子形成“出血點”,14戶企業偏離主責主業或無視風險盲目投資,造成11.31億元投資損失,部分投資和借款面臨損失風險。二是管理失控、違規運營,導致國有權益受損,7戶企業對所屬混改企業控股不控權,5.58億元國有資產面臨損失風險﹔4戶企業違規分配利潤,未支付國有股東股利4億元。
報告顯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省審計廳向省紀委監委和其他有關部門送達移送處理書(函)120份,涉及問題事項(線索)197項。
針對審計發現問題,報告提出了“加大資源統籌力度,更好發揮財政支撐保障作用”“深化管理體制改革,著力提升財政資金使用質效”“持續增進民生福祉,推動重大政策和重點項目落地”“防范重點領域風險,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加強監督貫通協調,嚴肅查處各類違反財經紀律問題”五方面審計建議。(瞿姝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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