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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假”毒品 這名男子獲“真”刑

2024年05月15日16:13 | 來源:人民網-雲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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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羅平5月15日電 (記者符皓)眾所周知,運輸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運輸的毒品是假的,是否能免於處罰呢?答案是否定的。日前,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警方破獲一起運輸“假”毒品案件,嫌疑人趙某某最終獲刑。

4月5日清晨,羅平警方根據線索獲悉,一名有販毒前科的男子有販運毒品嫌疑。隨后,辦案人員隨即展開了布控。當天中午,在貴州警方的協助下,羅平警方在杭瑞高速三家寨隧道口處將嫌疑男子乘坐的車輛攔截。民警當場從嫌疑人趙某某上衣口袋裡查獲毒品可疑物一坨,重100.61克。

趙某某被抓現場。羅平警方供圖

趙某某被抓現場。羅平警方供圖

趙某某當場交待,他答應一位朋友將一包毒品從曲靖運到陝西榆林,事成后可獲得2萬元報酬。就在警方對該案辦理的過程中,經鑒定發現,從趙某某處扣押的毒品可疑物中,未檢測出毒品成分。

不過,趙某某並沒有因此逃過法律的制裁。法院在審理中認定,為獲取高額報酬,趙某某主觀上明知要運輸毒品,仍實施運輸行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未遂)。最終,趙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新聞多一點: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販賣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處罰。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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