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盤龍打造共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楓”景
今年以來,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以落實“2+3(1)+N”機制為牽引,抓實“六類風險隱患”調處,深化新時代“楓橋經驗”盤龍實踐,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糾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層社會治理新“楓”景。
選取試點精心組織 實操實訓下沉基層
盤龍區委政法委認真落實上級關於“2+3(1)+N”機制的實體化運行工作部署,選取鼓樓街道和茨壩街道作為試點,開展機制的實體化運行。落實街道政法委員、派出所所長“雙指揮長”召集“周研判、月會商、季分析”工作會議,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的“七個閉環”管理工作,有效處置群眾反映的社會治安問題。
盤龍區委政法委同時制定印發《盤龍區“2+3(1)+N”機制實體化運行實操實訓工作方案》,由盤龍區委常委、區委政法委書記和區政府副區長、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局長任雙組長,組織多部門業務骨干,成立區級教官組,下沉試點街道開展實操實訓,與街道指揮部專班共同開展“六類風險隱患”線索收集、要素審核、隱患分類、風險等級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入戶走訪、下沉社區網格調處等相關工作,並與社區干部、民警共同開展矛盾糾紛調處,確保“七個閉環”處置流程的順利進行。
暢通線索渠道 做好多元調處
盤龍區建立了“六類風險隱患”信息線索周收集報送機制,打通街道與各行業系統的信息壁壘。充分發揮好盤龍區綜治中心平台作用,把好風險隱患入口關,確保收集到的信息線索“五何”要素齊全。會前,試點街道還組織指揮部專班召開“預審會”,對預備上會議題進行研討,做好預審,把好“上會研判關”。
此外,盤龍區還建立以調解為基礎的分類化解處置機制,強化行業調解效能,實現各類調解工作的無縫對接,推動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各類調解優勢互補、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
據了解,自試點工作開展以來,試點街道累計排查發現矛盾糾紛隱患共計200余起,調處成功率達93.8%,均未發生“民轉刑”“刑轉命”案(事)件。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